愛情重要還是麵包重要
【大紀元2月27日訊】(中壢訊)一名退伍中校遺孀,尋得「第二春」後,卻擔心再婚不美滿,失去退伍軍人終身俸眷補的「半俸」,內心猶豫不決。經社工人員分析及在丈夫墳前「擲筊」結果,決定先「試婚」兩年,若是婚姻美滿,然後再將兩年的「半俸」捐出給慈善社會機構。
丈夫是中校退伍的五十六歲林姓婦人,丈夫生前每半年領廿多萬退伍軍人終身俸,五年多前丈夫過世,林婦可領半俸,每半年有十多萬元的撫卹。
半年前,林姓婦人在兒女及親友的鼓勵下,報名參加中壢市美滿服務中心(美滿網址http://www.meiman.org.tw)的「第二春」活動,認識在新竹經營餐廳的王姓男子,兩人感情發展神速,雖無年青人那種愛的死去活來,因個性相投而決定結婚。
不過林婦的親友卻告訴她,如果結婚了,每半年十多萬元的「半俸」勢必被取消,萬一將來再婚後,婚姻不美滿,若不幸又離婚,將造成「兩頭空」的遺憾,建議林婦慎重。
林婦聞訊後,深感困擾,林婦與未來另一半一起到亡夫墳前「擲筊」,得到丈夫「同意」兩人的婚事。但林婦仍困擾不已,乃向中壢市美滿服務中心徐乃義主任求助。
徐乃義主任認為林婦在茫茫人海中,有幸找到認為可以終身廝守的另一半,當然必須珍惜,不過,男女感情的變數也很大,林婦又有「半俸」的因素,如果還有所顧忌,不妨先「在一起」,等一、兩年後如果認為一切穩定,再正式辦結婚手續。
林婦形同「試婚」作法,國軍薪俸處俞姓中校表示:退伍軍人眷補乃依據戶政單位資料執行,當事人如有結婚事實,戶政單位提供書面事實,當然無法再領半俸,如有不法之處將依規定追回,若沒辦結婚登記,當然不易追究;而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專門追查退伍軍人遺屬的家庭狀況,林婦的「試婚」不算結婚,但若完成結婚手續而仍領「半俸」,可能吃上詐欺的官司,因為戶政電腦化,再婚眷屬根本無法領取。
林婦因為顧忌「兩頭空」而出此下策,希望觀察兩年,但她也允諾將來如果辦妥結婚手續,將捐出兩年的「半俸」,社工人員對這種「變通」的做法不以為然,但也無法阻擋。
(中壢訊)中壢市美滿服務中心近日活動如下:三月一及十五日晚男高專女高中「愛火萌芽」;三及十七日晚婚族「大哥姊」;四及十一日晚專大碩博醫及軍公教「甄愛珍愛」;十及廿四日晚失偶者「第二春」;另有個別一對一;報名電話為:
03︰4257457或中壢市元化路一二五巷三O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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