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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案 陳敏賢委任律師 聲請傳喚陳菊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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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七日電)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高捷弊案,傳喚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高捷公司前副董事長陳敏賢等六名被告,陳敏賢委任律師當庭聲請傳喚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作證,查明高捷外勞引進是不是國對國方式;合議庭將再研議,高捷案將於四月十一日上午再度開庭。

承審法官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庭,傳喚同案被告華磐公司總經理嚴世華、王彩碧夫婦、前高捷公司總經理賴獻玉,以及前高捷公司總經理特助劉克強,庭訊上午十一時左右結束。

承審法官針對陳哲男不假出國,接受華磐,華永毅公司招待赴泰國和濟洲島等地旅遊,涉嫌圖利,釐清案情細節。陳哲男委任律師表示,雙陳同赴濟州島等地旅遊來回機票由華磐公司代墊,並非檢方指控的接受招待。

陳敏賢被控未經高捷公司董事會授權,明知華磐公司沒有管理外勞的經驗,仍指定由華磐公司全權管理外勞業務,高捷公司每個月支付每名泰勞新台幣七千六百六十九元的管理費給華磐公司,但華磐管理不當致造成泰勞抗爭,損害高捷公司的財產及商譽,陳敏賢涉嫌背信罪。

另高捷公司每個月應繳交勞委會每名泰勞兩千元的就業安定基金,但是高捷公司卻向雇用外勞的包商收取每月每人三千元,超收的一千元,陳敏賢指示列入高捷公司收入,陳敏賢也涉嫌業務侵佔。

陳敏賢對檢方指控內容也大喊冤枉。他堅稱,高雄捷運外勞引進是國對國方式;陳敏賢委任律師也要求庭上傳喚陳菊作證。

陳哲男出庭應訊面對媒體包圍追問表示,審理期間,不便對案情表示任何意見;他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說,陳敏賢在庭上有要求傳訊陳菊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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