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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肯定行政院積極處理ETC案

【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日電)因行政法院已判決國道電子收費 (ETC)合約屬公法契約,行政院也表示有權主動調整或停止,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黃怡騰今天肯定行政院積極處理的做法,並認為,行政院早該介入。

黃怡騰認為,ETC上路至今,一直看不出負責建置ETC的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展現對民眾服務的精神,反而是以主宰的行為模式,予取予求。

黃怡騰肯定行政院依行政法院的判決,積極介入處理ETC案,並期盼能做到真正符合全民利益。

根據行政院指示,交通部高公局已去函遠通電收,要求在二十二日前,提出符合公益的ETC改善方案,否則將解除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