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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犬捕捉作業疏失報告出爐 建議事權合一

【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二十一日電)台中市棄犬留置場發生狗吃狗事件引發保育團體抗議,台中市政府今天提出調查報告指出,解決市民被狗騷擾是政府的責任,因此捕捉流浪犬是必要的,但因捕捉與收容分屬不同單位執行,橫向連繫難免脫鉤,統一捕捉及收容業務由同一單位負責。

針對台中市捕捉流浪犬事宜,市府今天由參議張皇珍提出「台中市補犬作業職責疏失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根據動物防疫所推估台中市大約有一萬隻流浪犬,對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之虞,並嚴重引發環境污染問題。

報告中表示,自九十四年七月至九十五年二月環保局共受理二千三百三十五件民眾陳請要捕捉流浪狗,共捕獲三千六百二十二隻。報告中強調,解決市民被狗騷擾是政府的責任,因此捕捉流浪犬是必要的。    

張皇珍約談環保局清潔隊捕犬人員並廣泛收集動保團體、動防所、環保局及媒體提供的資訊,做成調查報告。報告結論指出,目前棄犬捕捉與收容單位分屬環保局及動物防疫所不同機關執行,橫向管理聯繫難免脫鉤,因此建議比照台南、新竹等省轄市,統一捕捉、收容業務,由農政主管單位負責、動物防疫所負起捕捉及收容業務。    

調查報告亦發現,目前棄犬捕捉、拍照紀錄、上網登陸作業均由清潔隊各區隊自行辦理,各自為政未加整合,且未記錄犬隻來源究竟是民眾陳情捕捉、民眾無法飼養或環保局自行巡察捕捉,另外犬隻捕捉日期、地點、時間以及送進收容所的時間都不明確。資訊未公開透明,容易遭到外界誤解浮濫捕犬。因此,張皇珍建議捕捉的棄犬應逐隻編號列管,詳細記載犬隻來源及時地,讓資訊公開透明,便於管理。    

另外,動保團體責難市府捕捉、收容幼犬不當,報告中說,捕犬人員基於便民,會將民眾多出無法飼養的幼犬以及剛出生的棄犬送至留置場,由於捕犬、收容人員缺乏動物保護專業知識,無法特別照料幼犬,造成幼犬生病、死亡。張皇珍建議,捕犬人員應拒絕市民請託協助運送幼犬,並加強宣導家犬絕育及無法繼續飼養幼犬之處理程序。    

調查報告最後表示,除了統一事權外,應加強與民間團體合作,並對相關作業人員加強訓練,強化相關專業知識,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自我防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