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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典當之奴 北市議員籲修改當鋪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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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三日電)台北市議員陳永德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民眾向他陳情,當鋪業收取高利,年利率竟高達百分之一百零八,儼然是變相的合法高利貸業者,呼籲政府修改當鋪業法。台北市刑大表示,警政署已函文表示入案研議,研擬修法解決問題。

陳永德上午在記者會播放林姓民眾陳情錄音內容,表示因生意失敗,刷卡刷到爆,以車子去當鋪抵押借貸新台幣二十萬元,原言明四分利,繳息時被告知要加收一萬元倉棧費,第二個月無力支付,就遭到暴力討債,負債額還被加上抵押車輛處理費三萬五千元。

陳永德認為,以陳情民眾為例,年率以最高百分之四十八計算,若加上倉棧費每月利率百分之五,當鋪業的借貨利率,年利率高達百分之一百零八,與信用卡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公營動產質借處年利率百分之八點四相比,高出甚多。

陳永德說,當鋪業法明定不得收當政府核發的證照及私人身分證明文件,但現在「原車使用」、「免留車」的質借方式,在當鋪業間相當普遍,民眾只要將行照或駕照抵押在當鋪內,就可借貸,還可開著車趴趴走。

他也引警察機關資料,民國九十三年至九十四年查獲二十三件違法營業案例,至今沒有一件完成處理,縱容非法質當業務執行。

列席的台北市商管處人員表示,當鋪業是專法管理,業者必須向警察機關申請才可設立,違法部分仍可由主管機關依法管理。

台北市刑大副隊長許弘屏表示,台北市已於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展開清查,發現當鋪業者違法情形日增,台北市將加強清查違法情事。有關「借錢免留車」部分,警政署已函文表示將修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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