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

中國放寬來台觀光 每日增為千人

【大紀元4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中國政府今將公佈中國居民赴台旅遊管理辦法,根據我方統計,自2002年1月至今,中國人民來台觀光達到十萬七千餘人次,但中國觀光客來台後行蹤不明案例頻傳,對台灣治安如同不定時炸彈。

陸委會統計指出,國人赴中國旅遊人數,自開放至今累計達三七九九萬人次,2005年全年則有四一一萬人次;相對於此,自2002年1月台灣開放中國人民來台觀光,目前已累計有十萬七千人次,2005年為五萬四千人次,今年第一季一萬九千人次。

但中國人民以觀光名義來台後,卻有跳機、入境後失蹤、集體失蹤、潛散在台灣各地,或是以其他身分轉往他國的案例出現,導致台灣必須付出相當高的社會成本,並且對社會治安產生衝擊。

經治安單位陸續尋回部分觀光客,發現這些人士大多是「假觀光、真打工」;截至本週為止,仍有三十二位以觀光名義入境的中國觀光客失蹤。

觀光局:仍需協商

〔記者許敏溶、曾鴻儒/台北報導〕中國今將宣佈「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交通部觀光局長許文聖表示,台灣相關辦法早已公佈,不過,中國人民全面來台旅遊事務性問題仍須協商。

去年陸委會指定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是與中國協商中國人民來台旅遊的對口單位。未來相關細節協商仍由全聯會出面。

許文聖說,台灣已先後開放第二類、第三類中國人民來台旅遊,中國一旦公佈「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等於全面開放中國客來台。

為因應中國旅客全面來台,觀光局也修訂管理辦法,包括將接待旅行社的保證金由原先新台幣一百萬元提高到兩百萬元,以往對逾期不歸者採取記點,未來改罰款,一個人二十萬元,修正案已提報陸委會。

此外,觀光局主秘邱長光表示,目前中國觀光客來台違反規定必須遣返時,費用都由台灣的旅行業者利用旅行業保證金支付,對台灣旅行業者相當不公平,中方的旅行社應建立保證金制度,負擔遣返費用。

旅行業全聯會秘書長許高慶則表示,相關規範其實已經談了很久,樂見能夠明文化。他認為此事接下來就看我方政府態度,建議政府可以做出相對的回應,再由雙方授權代表進行協商,等各項細節都達成共識,再正式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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