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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官邱鎮北涉貪污案 高院更五審判七年

【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九日電)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邱鎮北被控包庇電玩業者,收取賄賂新台幣四十六萬元貪污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今天判處邱鎮北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六年。

邱鎮北被控任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期間,經朋友介紹結識李姓電玩業者,並交往密切。一九九二年間,李姓業者遭警方查獲觸犯賭博罪,安排林姓職員頂替,希望邱鎮北照顧此案。邱鎮北則利用機會以換購新車為由,邀李姓業者前往車行看車,支付部分車款四十六萬元。

全案經高等法院多次更審,今天是更五審宣判,合議庭仍判邱鎮北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