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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生變 民進黨團:須先確保消費者權益

【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葉宜津今天說,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案生變,黨團要求行政部門與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須先確保消費者權益、遠通無權要求政府買回、反對政府賠償遠通、行政部門立即行政懲處、檢調單位也應全力深入偵辦全部不法事實。

最高行政法院昨天駁回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上訴,甄選過程違反公益及平等原則,撤銷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確定,遠通失去ETC得標確定。

葉宜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有二十二萬民眾安裝車上機(OBU),政府與遠通應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容許遠通撒手不管,更不容許遠通以消費者權益要脅政府。

她指出,早在行政法院一審判決前,就有聲音要求交通部暫停讓遠通上路,但遠通執意要求如期開通,五個多月前,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敗訴時,黨團也主張ETC暫停營運,靜待司法判決後再上路,但遠通卻要求交通部提起上訴,遠通自己也提起上訴,如今損害擴大,遠通須自己承擔,無權要求政府買回。

葉宜津說,當時一些行政人員,包括前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現任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提供錯誤法律解讀給行政院決策單位,才讓損害繼續擴大。

她說,黨團堅決反對政府賠償遠通,遠通現在已與其他競標公司處於相同的「歸零」狀態,合約無效,若遠通要求政府賠償,須透過法律程序,否則就是政府圖利或以納稅人的錢補貼財團。

葉宜津表示,她要提醒檢調單位,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遲來的判決也無法彌補一些損害,ETC從建置起就傳聞不斷,檢調單位現在應全力深入調查是否有官員或民意代表涉案,早日結案。

她說,法律判決確定後,一切歸零,應重新招標,政府應在痛定思痛收拾完爛攤子後,自己接收ETC較適當。

至於在野黨要求交通部長郭瑤琪下台,葉宜津說,ETC建置在郭瑤琪上任前就已定案,但郭瑤琪剛上任不久可能因幕僚錯誤資訊,就讓OBU上路,她也不會以此苛責郭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