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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香妹:當時分不清孩子爹

【大紀元9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自稱是已逝的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婚外情對象、私生女的鄧香妹、張怡華母女,前天晚間在法庭兩度檢驗兩造DNA、確認張女並非辜老骨肉後當庭認錯,鄧香妹前晚親筆寫下一張手稿,自稱還原事情真相,本報昨取得手稿,內容原文如下:

「我和張安邦在民國51年生下張建強,但因公婆反對,一直沒有辦結婚登記,但仍住在一起,張安邦因商場生意應酬,經常酒醉回家,於是我們經常吵架,張安邦也常不回家。

在民國54年初,在一個朋友餐敘中,商人黃總幫我介紹給辜老,交往4個月後,我們發生了男女關係,前後有9次。在54年10月,我受孕懷胎後,前後3次去林森北路洪婦產科拿小孩,但沒有成功。於是我勇敢、坦白向張安邦說:我懷孕了,但是小孩可能不是你的,也要求張安邦趕快結婚。

因為,當時我和辜老、張安邦都有男女關係,在沒有確定感的直覺,又沒有驗DNA的情況下,自己很難斷定小孩的父親是誰,但是除了辜老和張安邦,當時確定沒有跟別的男人在一起。

今天,DNA也驗出來了,小孩跟辜老沒有血緣關係,那小孩的父親應該是張安邦。」

辯論終結才認罪 檢方拒量刑協商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表示,鄧張母女在辯論終結的認罪,只是自白犯罪,並非量刑協商,況且母女的認罪範圍有限,只能做為法院判決量刑參考;本案已定期宣判,沒有必要量刑協商,就算出現量刑協商轉圜空間,檢方也絕不同意給予母女得易科罰金的輕刑,甚至緩刑。

士林地方法院則稱,本案有其社會、法治教育意義,只要在判決前出現轉圜契機,合議庭不排除再開辯論、或再開辯論並重啟量刑協商機制的種種可能;但目前並未有任何轉機出現,仍將如期判決。

法界人士認為,檢院口中的轉圜契機,就是指辜家對本案、尤其是鄧張母女諒解的程度,若辜家只是禮貌上口頭接受母女道歉,根本不可能進入量刑協商階段;除非鄧張母女用實際行動,坦承檢方的全部起訴犯罪事實外,並盡力償還十餘年不法所得,且應允辜家開出的條件,才有可能讓鄧張母女「死而復生」並告確定。

公訴檢察官黃德松表示,鄧張母女長達十餘年,一再以不實私生女逼迫辜家給付鉅額財物,最後關頭認罪,為求減緩刑,檢方若不堅持立場,將讓犯罪者一再投機,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認錯,等同助長犯罪。

承辦檢察官孫正華說,辜家對鄧張母女諒解程度,勢將影響法院量刑空間,但是,本案是公訴罪,並非辜家態度可改變,為求公平正義,仍須堅持一定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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