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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匿名檢舉論文抄襲 教部:授權學校處理

【大紀元10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二十九日電)對於開放匿名檢舉論文抄襲一事,教育部學審會今天表示,其實教育部是於去年十一月修訂「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教師資格處理原則」時,對於雖未具名但有具體證據者,授權學校可討論處理,討論後也可決定不處理,學校不見得要接受或處理所有匿名檢舉。

學審會指出,以往論文審訂依行政法規,為執行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因此特別修訂這項原則處理辦法。

辦法中清楚明訂對學校未具名但有具體指陳違反規定的檢舉案,學校可依規定討論處理,其中並新增違規事項包括有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故意刊登不實;著作、作品、展演及技術報告有抄襲、剽竊或其他舞弊情事;學經歷證件、成就證明、專門著作已為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的證明、合著人證明偽造、變造;干擾審查人等。

學審會說,教育部只是將處理程序訂出,由學校執行審查把關;如果是升等論文部分,則初審由學校把關、複審仍需要送到教育部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