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紀實文學

回眸流水年華(37)

附錄一:我的人生片斷

我在上海家裏收到了法院的通知,要我速回阜新:「本院對你宣判。」落款的日期是1979年3月15日。但法院的判決書事實上早已製作好,下面的落款日期是1979年2月21日。判決書上說,我因被定為右派分子不滿,「而用寫『小說』發洩對黨和無產階級專政不滿,雖屬於思想反動,但尚構不成現行反革命犯罪。」儘管撤銷了75年的刑事判決,對我「無罪釋放」,但卻給我留了一條「思想反動」的尾巴,這實際上也是一個不輕的政治帽子,將來如果再搞什麼政治運動,我免不了因「思想反動」而成為活靶子。我在法院讀了這張判決書後,立即提出抗議,並聲明要上訴。法官傅政新先生苦苦勸說,要我息事寧人,說「無罪釋放」就是徹底平反了。我和他辯論。他很尷尬,最後不得不向我攤出底牌:當初判我七年是市政法委書記定的,現在這張平反判決書也是他親自擬定的。傅先生坦言,他雖然名為審判員,實際上只不過是塊橡皮圖章。傅先生還告訴我,他是從軍隊轉業到地方,在工廠擔任保管班班長,後來被上級抽調到法院擔任審判員(即法官),他本人並沒有在正規學校學過法律。應該指出,像傅先生這樣的法官,在當時的大陸中國比比皆是,沒有什麼好奇怪的。我理解傅先生的難處,但也沒有接受他的勸說,而是向市中級法院提出了上訴。

我的上訴狀寫得很長,大約有一萬多字(具體數字我記不清了,因為不是寫在帶格的稿子上,也無法準確計數),從方方面面論證了我的小說不「屬於思想反動」,而應歸入現實主義的文學創作。我的字既難看,又潦草,如同龍飛鳳舞。幸好有朋友賈慶華不辭勞苦幫我謄清。老賈因為家庭經濟困難,在大學時代曾經為學校刻臘版,因而練出了一筆好字:一個個既端正,又美觀。這時,有一位好心的同事悄悄提醒他,我是有問題的人,暗示他不要引火焚身。說這話的是一名大學畢業生。當時在有些人的心目中,我雖然從監獄裏回來了,那是因為黨對我的寬大,我不是沒有問題的,不然,當初怎麼會坐牢呢?而且還當過右派!我是右派兼反革命,雙料反動!在毛澤東極左路線的長期統治下,中國大陸不少知識份子已經喪失了獨立思考和辨別是非的能力,有的精神上都已麻木不仁,更多的畫地為牢,整天龜縮在恐懼症的陰影下。賈慶華雖然也是中國牌號的知識份子,但和上述帶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烙印的知識份子顯然不同,在當時極左思潮仍然不弱的形勢下,他熱情地為我謄清上訴狀是需要有政治勇氣的,老賈既體現了對我有困難就幫忙的真誠友誼,也顯示出了他與眾不同的政治智慧。

我把上訴狀親自送到市中級法院。法院雖然收下了,但一直拖著不開庭,我去查詢也是愛理不理的。在中國大陸要想解決什麼大問題,往往需要黨政領導出面干預。於是我去找市委第一書記邱新野。阜新地方不算大,他的家我很快就打聽出來了。當時已經開始平反冤假錯案,在老百姓中間傳說邱書記家門前有許多員警嚴加把守,誰如果要想去他家申訴案情立即就被員警架走。這個消息激怒了我。我非去他家找他不可。我暗自下了決心:如果他竟然無理地讓員警把我架走,我一定要寫信向《人民日報》反映,我已經覺察出政治風向對平反冤假錯案有利。我第一次去他家是在傍晚。我脫下了在廠裏穿的工作服,換上了我用補發的工資在上海買的一身呢制服。我把賈慶華為我謄清的上訴狀(當時阜新好像還沒有複印,老賈特意用複寫紙謄寫,一式四份)裝在一個牛皮紙大信封裏,來到了邱新野家。他家門前並沒有員警把守,看來老百姓的傳說是不屬實的。我叩門後,出來了一個二十來歲的漂亮女孩子。我把大信封遞給她,說:「這份材料請邱書記看一下。過幾天我再來。」她接過信封,很有禮貌地說了一聲「謝謝!」我後來琢磨,她根據我的衣著和年齡,可能把我誤當成是市里一個中層領導幹部,所以態度比較客氣。幾天之後是星期天。上午我再次去叩邱新野家的門。出來開門的還是那個漂亮女孩。我問她邱書記在家嗎?她認出我就是上次送材料的人,冷冷地答了一聲不在家,並且想關門,態度和前一次判若兩人。我立即把一隻腳伸到大門裏面,非要進去不可。我們發生了爭執。邱新野的夫人劉助民出來接待了我,讓我進了一個小房間,還沏了茶。我和劉助民談了不少時間,說話很費勁。劉助民告訴我,她在海州區人民政府工作,她的耳朵有些背,我的話有許多她不是聽不懂就是聽不清楚。我無果而返。又是一個星期天的上午,我第三次去叩邱新野家的大門。這次開門的是邱新野的兒子。我通報了自己的姓名和來意,他立即把我請進了他自己的房間。看來他似乎已看過我的上訴狀,對我的態度頗熱情,並且作了自我介紹:他是瀋陽魯迅藝術學院的學生,學的專業是舞臺美術設計。他對我的事好像有些興趣。他告訴我,他父親只抓礦上的生產,常常在礦上過夜不回家。即使他父親今天在家,也不會親自管我的事,最多把我的材料交給他的秘書于曉生。他建議我去找市委書記處書記張英華,說張書記負責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如果張書記找不到,不妨去找於曉生,說他多少也起點作用。

我在機床廠有一位女同事叫王鳳琴,一直像老大姐一樣關心著我,還常常把我請到她家吃飯。她愛人叫王克奇,是礦務局教育處的科長,對我也很好。王姐認識張英華的愛人,便把我領到了她的家。我把複寫的上訴狀交給了張英華的愛人。第二天早晨,王姐又領我去張英華家。張英華剛從家裏出來,立即有一個老頭兒從旁邊竄出來跪在他的面前大叫:「張青天!我冤枉哪!我冤枉哪!」張英華慌忙彎下身子要把他扶起來。但他硬是不肯起來,跪著用兩隻胳膊緊緊抱住張英華的一條大腿號啕大哭,邊哭邊嚷:「我兒子是個好會計,他不肯造假賬被撤職。他是因為向省領導寫信揭發工廠書記貪污公款才入獄的啊!他不是反革命喲!張青天你救救他!」王姐見狀和我一商量,我們兩人便打道回府。後來通過王姐的穿針引線,張英華約好和我在辦公室見面的時間。到了約定時間,我去市委找到了張英華的辦公室,接待我的是他的秘書。這是一個長得很英俊的高個子青年,他對我說:「英華書記和我兩個人對你的申訴材料研究了整整一個上午。你的問題解決了。」我問:「怎麼解決法?」他說,英華書記在申訴材料上簽了自己的名字,把它轉給了法院。

幾天以後,我收到了市中級法院的二審刑事裁定書:「取消海州區人民法院(1978)刑申字第二號判決書中『而用寫「小說」發洩對黨和無產階級專政不滿,屬於思想反動』之論述;維持原審判決結果(即無罪釋放——作者注)。」

此裁定書的最後一行是:「本裁定為終審,不准上訴。」

我後來就這一行文字請教我的父親,他說:不准上訴是對我有利,不然,區法院也可以不服中級法院的裁定而向更高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維持原來「屬於思想反動」的結論。

至此,我終於算割掉了「尾巴」,徹底平反了。

似乎有必要指出:被平反的「現行反革命分子」,幾乎人人都在判決書上留了一條「尾巴」。「改正」的右派也是如此。很多右派為此提出申訴,但都沒有結果。後來根據胡耀邦任總書記的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幾乎每個右派的「尾巴」都在1984年的復查中徹底割掉了,這就為在「右派」中提拔幹部掃除了障礙。

這裏附帶提一下。傅政新先生曾向我透露,市政法委處理我的問題很慎重,曾專門找了市文聯兩位搞文藝創作的人審讀了我的小說,徵求他們的意見。他們兩人一致認為:小說《雪》確實有問題。我曾要求和他們兩人面對面辯論有什麼問題,希望他們收回自己的意見。但市文聯這兩位先生始終避而不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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