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歷程艱難 中東會後面臨真正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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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鍾行憲台北特稿)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領袖二十七日在美國主辦的中東和平會議中保證自下個月開始開始談判一項和平協議。但是由過去幾十年謀求中東和平的艱難歷程可以預見,安納波利斯和平會議結束後將面臨真正的考驗。

自一九六七年中東戰爭以來的四十年中,國際社會曾有許多中東和平計畫和談判,雖有以色列與埃及和約旦談判成功的少數例子,但是中東衝突的核心問題–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人之間的爭論–迄今仍未獲得解決。

在一九六七年五月以色列與敘利亞之間情勢緊張之際,埃及將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逐離西奈,並呼籲阿拉伯國家聯合對付以色列。

擔心埃及會很快入侵的以色列在當年六月五日對埃及展開先發制人的攻擊,約旦接著攻擊西耶路撒冷和尼坦雅。在六日戰爭結束時,以色列控制了西奈半島、加薩走廊、約旦河西岸、東耶路撒冷和戈蘭高地。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十一月二十二日通過第二四二號決議案,要求「以色列軍隊撤離在最近的衝突中佔領的土地、尊重並且承認中東地區每個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與政治獨立」。

阿拉伯國家聲稱,這項決議案要求以色列撤離所有的佔領地,但是以色列表示安理會的旨意未必如此。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對於和平的威脅、和平的破壞以及侵略行為的應付辦法」,研擬的決議案代表命令,但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六章「和平解決爭端」擬訂的第二四二號決議案只是建議。因此,直到一九七三年十月埃及與敘利亞聯手發動贖罪日戰爭時,以色列迄未撤離任何佔領地。

以色列與埃及間的情勢在戰後趨於緩和,埃及總統沙達特甚至在一九七七年前往耶路撒冷進行歷史性的訪問,美國總統卡特趁機在次年九月邀請沙達特與以色列總理比金前往華府近郊的大衛營舉行會談。

在持續談判十二天後,雙方達成兩項協議:以、埃應當簽訂一項條約並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中東和平架構,以及以、埃和平條約架構。

第一項協議有關巴勒斯坦的計畫旨在西岸和加薩走廊先設立巴勒斯坦自治當局,最後再展開巴勒斯坦「最終地位」談判,問題是巴勒斯坦並未簽署這項協議。

不過在以色列於一九七九年撤離西奈後,埃及與以色列簽訂了和平條約,成為第一個承認以色列的主要阿拉伯國家。

美國與蘇聯接著在一九九一年共同主辦馬德里中東和平會議,鼓勵其他阿拉伯國家效法埃及與以色列簽署和平協定。此一會議最後導致約旦與以色列在一九九四年簽署和平條約,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代表也在會後秘密展開直接談判。

一九九三年八月在挪威奧斯陸達成協議後,阿巴斯與裴瑞斯分別代表巴勒斯坦解放組織與以色列,於九月十三日在美國總統柯林頓與俄羅斯外交部長柯吉瑞夫見證下在華府簽署「臨時自治政府安排原則宣言」。

根據這項將持續五年的臨時安排,巴勒斯坦成立自治政府負責管理它控制的領土,以色列軍隊撤離加薩走廊與西岸部分地區,雙方至遲在一九九六年五月談判一項永久協議;至於耶路撒冷、巴勒斯坦難民、以色列屯墾區、安全與疆界等核心問題則留待日後決定。

然而,拒絕接受奧斯陸協議的哈瑪斯集團與其他巴勒斯坦好戰團體對以色列展開自殺炸彈攻擊,以色列屯墾戶領導的團體也反對這項協議。

一九九五年九月以色列與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在埃及塔巴簽訂臨時協議後,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主席阿拉法特於一九九八年十月在白宮簽署執行此一協議的備忘錄。以色列國會隨後表決予以批准。柯林頓總統接著在公元二千年尋求處理以、巴衝突的核心問題,以色列總理巴瑞克與阿拉法特也在七月展開談判,但因雙方歧見太大而未能達成協議。

在巴勒斯坦艾格撒敢死隊九月展開武裝反抗行動,以色列軍隊跟著進行反擊後,前述備忘錄即未執行。

柯林頓卸任後仍不放棄,並提出一項「造橋提議」,促使以、巴雙方先後在華府、開羅和塔巴舉行進一步會談,儘管雙方仍未消除歧見,卻已縮小彼此的差距。

沙烏地阿拉伯隨後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在阿拉伯高峰會議中提出和平計畫,要求以色列撤回一九六七年六月的邊界、允許巴勒斯坦在西岸和加薩走廊建國以及公正解決難民問題,以換取阿拉伯國家的外交承認。

儘管阿拉伯國家在今年的高峰會中再度認可這項和平計畫,巴勒斯坦仍得在安納波利斯會議後與以色列談判迄今未解決的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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