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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一日起 調漲美籍人士赴台簽證費

【大紀元12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二十九日專電)美國國務院從明年元月一日起對中華民國國民申請美國簽證手續費,由新台幣三千三百元調漲到四千三百新台幣。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今天指出,將自同日起對美籍人士申辦赴台簽證費用相應調漲為一百三十一美元;至於非美國籍人士申請赴台簽證之費用,仍維持不變。

美國國務院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將「非移民簽證」處理費自一百美元調漲為一百三十一美元,美國在台協會(AIT)也宣布自同日起對於中華民國國民申請美國簽證手續費由新台幣三千三百元調漲為新台幣四千三百。紐約台北經文處表示,明年元月起美籍人士申辦赴台簽證費用將調漲到一百三十一美金。至於非美國籍人士申請赴台簽證費用,仍維持不變,亦即單次停留簽證費五十美元,多次停留簽證費一百美元,單次居留簽證費六十六美元,多次居留簽證費一百三十二美元。

美國籍與非美國人士申請簽證時,若要求紐經處以速件方式處理,一律依照上述各簽證類別簽證費用加收百分之五十。台北經文處並指出,簽證申請案一經受理或由申請人自行請求撤銷者,所繳費用依規定不予退還。經文處特別呼籲申請人提出申請前,應先查閱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官方網站(網址: www.boca.gov.tw)上所載各項簽證規定事項,確認訪台目的、簽證種類以及可否以免簽證方式訪台等細節,並備妥申請簽證所需各項文件。    

對於同時具有中華民國與美國國籍人士欲以美國護照向台北經文處申請簽證,將要求申請人提出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證明文件。經文處表示,中華民國國民倘發生重大急難事件,需緊急協助者,請撥緊急聯絡電話 917-743-4546。至於其他非屬重大急難事件的一般護照換(補)發、簽證及文件證明事項,可先查詢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www.boca.gov.tw)以及台北經文處網站(網址:www.taipei.org)「領務」項下各項說明,如仍有疑問,可在經文處上班時間致電:212-486-008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