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事

浙江池建偉被強判三年 法律信仰無存

【大紀元3月27日訊】(希望之聲記者茜文 鄭濤採訪報導)中國民主黨人池建偉今天(27日)下午2點40分左右,被杭州上城區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對此宣判,律師及到場聽眾深感憤怒和絕望,認為這純粹是一場玩鬧,根本就是濫用公權胡判強判。司法公正蕩然無存,他們說在這個國度裡,法律只是一個擺設,司法只是為了維持專制統治的政治工具。連接收聽

據悉,2:30分左右,四個法警將池建偉帶到法庭,用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宣讀了判決書,然後沒有讓他表示任何意見立即帶下。據到場旁聽的浙江民主黨成員朱虞夫講,法庭根本不考慮律師的辯護意見,強行按照他們自己的意願判處池建偉有期徒刑三年。當時池建偉表情哀傷, 只跟我們說了一句:「 幫我好好照顧老母」。據他觀察,池建偉可能在獄中被毆打,臉是腫的, 眼睛周圍是青的。

池媽媽未到現場,在接到記者電話採訪時感到很驚訝,她說:「他們根本沒有通知家屬, 我根本不知道, 判決三年?! 他犯了什麼罪要判三年?! 你們想想辦法呀, 我死算了, 我待會兒就從五樓跳下去…..」

辯護律師李建強對此判決已不是僅有的憤怒和無奈,在力虹案被重判以後,他就預估到池建偉案的可能結果。他說:「法律信仰已徹底崩潰,公正司法和人權保護正在成為一個被嘲諷的對象!作為一個視法律信仰為最高價值的知識份子,他今天聽到法庭判決時感到慾哭無淚。」

他指出:他們不講道理,不講法律,完全是瞎判,而且公訴方所提出的證據和理由都不充分,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缺乏法律依據。

他認為這個案子最悲哀的是,撇開價值判斷、法律適用層面不講,即使在技術層面,池建偉也不應該被判有罪。因為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傳播邪教光盤100張才可以被定罪,而池傳播的光盤只有57張,內容還大都不符合條件!如果定罪,這說明了什麼?只能說明,在這個國度,法律只是一個擺設,司法只是維持專制統治的工具。

他最後表示,明天將前往看守所看望池建偉,商量上訴事宜。他認為判處池建偉一天有罪都是不公的,他會利用辯護權利繼續申訴,全力盡到一個律師的責任。

池建偉涉案主因是傳播法輪功內容的光碟。在查抄和傳播的光碟中,只有57張和法輪功有關.

今年2月27日上午,在杭州上城區法院一審池建委的法庭上,辯護律師李建強為池建偉作了無罪辯護。他辯護時指出,經大量查證,無一條法律條文證明打壓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團體也不存在公安部關於邪教組織的5個特徵,不是邪教組織。因此「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罪名不成立,適用法律不當。就是從技術層面講,池建偉傳播的有關內容光盤也不不足量刑標準,因此池建偉無罪,應立即無罪釋放。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