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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幕僚脫罪 只會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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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特稿

馬英九涉嫌貪污市長特別費案,今天再將開庭,馬英九要如何脫困?為今之計,「最佳」的辦法就是推給幕僚,以毫無犯意請求法官比照許添財之例無罪審結。

馬英九很可能運用三段式的辯論策略,來彌補過去說詞顛三倒四、漏洞百出的錯誤。首先,他可以說一切薪資事務都是由幕僚代為處理,平常自己並未經手;其次,幕僚曾經告知他特別費性質屬於薪資補助款,並非公款;第三,所以幕僚才會把款項定期匯入其薪資帳戶。

馬英九如果如此「翻供」,會有很多「方便」,他可以推託這些都是幕僚做的、或幕僚說的,向庭上表白他自始至終都沒有犯意,同時也可以解決供詞為何前後不一的矛盾,因為他對所謂特別費的性質定位從頭到尾就沒有概念。

不過,馬英九今天假使果真採取上述方式進行脫罪辯論,還必須想辦法說明幾個與事實兜不攏的問題,也就是在特別費事發前,新黨市議員李新曾經在議會質詢馬市長,提醒他特別費是公款,馬英九公開答稱他知道,也會特別注意,這個議事紀錄現在恐怕很難塗修或銷毀。

另一關鍵破綻是,假若馬英九搞不清楚特別費是私費或公費,事發後他為何緊急悄悄捐出一千多萬的捐款,想要「打銷」帳上的數字?這個具體作為,豈不等於接受了公款的認定,而必須有必要之行動?

說了一個謊,事後要用千百個謊來掩蓋,但通常總是欲蓋彌彰,馬英九今天會不會再編出新的說法來與檢察官攻防,大家都等著看,也觀察這位總統參選人遇事時的品格與擔當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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