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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嚴禁加工經營和食用河豚

【大紀元4月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五日電)福州市衛生監督單位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衛生監督所和餐飲單位加強預防河豚中毒的意識,嚴格禁止加工、經營和食用河豚。

新華網報導,這項通知要求,各餐飲單位應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禁止採購、加工、經營、貯存河豚,並以告示牌等形式在經營場所的明顯位置宣傳禁止加工和食用河豚。

報導指出,衛生部門對非法加工、經營河豚或河豚魚乾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處,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教育消費者不購買、不食用河豚,在購買水產品時注意辨別,防止誤食河豚,對流動人口加強宣傳,防止撿食、誤食河豚內臟。

專家表示,春季是河豚的旺汛期,也是食用河豚導致中毒的高峰期。食用河豚後可能發生河豚毒素中毒,表現為手指、口唇、舌尖麻木,並出現噁心、嘔吐、腹痛等胃腸道症狀,其後四肢骨骼肌肉麻痺,出現行走困難,發聲、呼吸困難,最後因呼吸衰竭死亡。

據報導,入春以來,福州市已發生兩起疑似食用河豚魚乾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