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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原副交通廳長胡星案開審

【大紀元7月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6日上午9時,中國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前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胡星職務犯罪案。由於被告人身份特殊、涉案金額高達數千萬元人民幣,且牽涉官員和企業界知名人士眾多,因此該案被視為「交通廳長腐敗」的典型案例。

據今年4月雲南省紀委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當局已認定胡星利用職務之便,收受4千零29萬元人民幣賄款。案情透露,2003年,時任昆明市副市長的胡星主管昆明東連接線項目,幾次共收受深圳某投資集團董事長陳某賄賂現金2千2百萬元人民幣、5百萬港元。此外,在1995年至2006年期間,胡星利用擔任昆明市建委主任、規劃局局長、分管城建副市長等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賄賂。

胡星還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屬私人止業謀取暴利。據了解,其中一筆涉資最大的事件,是胡星在出任昆明市副市長期間,授意其三弟胡彬以他人名義註冊成立了昆明市金城陽光屋業有限公司。2003年,在昆明金碧公園建設專案中,胡星通過採取不公開競標、指使他人修改電腦程式等手段,最終使胡彬公司中標。胡彬中標後進行房地產開發,該專案淨利潤1億4千8百餘萬元人民幣。

此外,當局調查還發現,胡星生活腐化,包養情婦,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法院表示,由於案件牽涉面廣,案情複雜,6日的庭審不會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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