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重大專利改革 褒貶不一

【大紀元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魏德綜合編譯報導)美國眾議院9月7日以220對175的票數通過了一項50多來最大的專利法改革議案。這個議案的通過被媒體稱為是電腦和金融公司,如微軟和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的重大勝利,但是它的批准是在最後時刻作出某些修改後達成的,以使反對者,包括布什政府、勞工團體、大學和制藥商輝瑞(Pfizer)等能夠接受。反對者表示最初的議案對現行專利制度改動太大,削弱了專利擁有者所具有的權利,可能傷害對新技術的投資,影響美國就業機會。

白宮沒有對新議案作出評論,沒有說明所做的最後改變是否大到滿足布什政府的預期,從而給新議案予以支持。

參眾兩院在今年四月提出相同的專利改革議案,參院的議案可能在今年年底前進行投票表決。

該議案的主要提起人、加州民主黨國會眾議員博曼(Howard Berman)說,當議案提交參院討論時將還會針對有關抱怨做更多修訂。

專利改革部份條款

新議案將使得專利更難獲得批准,同時使得專利的申請更容易受到挑戰。這個議案的一大目的是試圖限制專利的訴訟量,以此來限制耗費在專利訴訟上的無端成本。具體的做法是通過限制起訴者可以提出訴狀的地點,以及給出一套計算在他們打贏官司後能夠獲得賠償金數目的具體方法。

根據波士頓大學法學院的倍森(James Bessen)和莫爾(Michael Meurer)所收集從1976到1999年的資料顯示,美國上市公司持有的專利在1997年大約有84億美元的全球利潤,1999年則上升到93億美元,但是國內的專利訴訟成本卻從1997年的80億元上漲到1999年的160億元。這表示,專利訴訟的成本高出專利的利潤許多。從1990年代晚期開始,專利訴訟增加的狀況趨於嚴重:1999年有2318件專利相關的訴訟案,2004年竟高達3075件,2006年雖然較少,也有2830件訴訟案。

新的專利條款將允許第三方提出反對某個專利申請的證據,並將設立一個系統來允許人們挑戰新頒佈的專利。在此之前,美國商標專利局已在今年六月開始了一個為期一年的試驗,開放250項專利申請給民眾公開評論,希望藉此可以幫助專利審查人員更容易發現這些申請是否和先前的發明重複。公開的專利申請皆放在www.wikipatents.com網頁上。

此外,在解決糾紛時,新條例將限制專利告狀提交的地點,以消除人們到處尋找對專利申請者有利的法院地點。

新措施也將產生一個新方法來計算損失,即考慮該專利對總體產品價值的貢獻,以此來決定一個合理的版稅,而非像目前的情形,一個很小的發明都可以漫天要價。它也允許在案子的進行中直接對法庭關於專利條款的裁決進行上訴。

第一申請人 vs 第一發明人爭論

美國在過去五年中,第一申請人 vs 第一發明人的爭論日趨激烈,新議案的通過使得這個爭論暫時塵埃落定。

新的措施將改變美國專利和商標辦公室(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現行規則,專利將頒發給第一個申請的人,而不一定給第一個發明人,這使得美國與世界上其它國家的專利法規真正接軌。目前在世界其它大部份地區都是將專利授予第一個申請人,而美國在該新議案通過前還是將專利授予第一發明人。

國會參眾兩院在過去皆有提出限制訴訟及有害判決的專利改革提案,然而連續三年這些改革提案都因大型企業的反對而延宕。對於科技業而言,將現有的第一發明人原則改為第一申請人原則,是減少訴訟麻煩的轉機,畢竟要找出真正的發明者還是比較困難的,不過對於相當依賴專利來獲利的大製造商如通用(General Electric)、製藥商、生物科技業、奈米科技業、還有大學與研究機構則認為這樣的改革將會損害他們的利益。

在美國目前以第一發明人為準的專利制度下,從事研究與開發的公司常常成為被告。倍森認為專利訴訟的風險會對公司,特別是對資訊科技業的研究與發展,造成抑制,因此現有的專利制度必須有所調整才能真正發揮其刺激產業進步的功用。每年花60億元以上的預算致力於研究與開發的IBM就因為擔心專利訴訟所造成的損失,僱用了370名企業專利律師來協助其公司的開發人員避免潛在的專利陷阱。儘管IBM本身有其避免專業訴訟的應對方式,它仍希望專利制度有所改革,讓知識產權有避免訴訟的安全性保障。新議案的通過,反映立法者對這一亟待解決問題的瞭解與解決方案。

激烈遊說

在該議案通過之前,代表不同公司和機構的遊說者圍繞專利改革這個話題對國會進行了激烈的遊說,反映了專利對美國經濟的重要性。根據位於華府支持自由貿易的「美國支持革新」(USA for Innovation)機構2005年的研究,美國的知識產權,主要以專利為主,具有高達5.5兆美元的價值。

世界上最大的軟件製造商微軟,最大的電腦芯片製造商因特爾,最大的電腦網絡設備製造商思科公司,在過去五年來一直向國會遊說,要求改變現行專利法。這些公司稱,目前的專利條款太容易引發訴訟,他們因為官司而疲於奔命,而許多官司只是關於一些很小的發明,但要很高的版費。

貶褒不一

電腦巨擘微軟公司和金融泰斗高盛集團對該議案全力支持。該議案共同發起人之一的德州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Lamar Smith)稱,在現行專利框架下,許多公司被置於「法律化的敲詐」之中。他說:「美國現行專利法批准了太多具有爭議性質的專利,而這些專利的持有者找到了一條賺錢的獨特方法。」

不過即使做了最後的修改,該議案仍然遭遇一些製造商,如原始設備製造商(OEM)卡特彼勒(Caterpillar)、制藥商Eli Lilly、和日用品製造商寶潔(Procter & Gamble)等的反對。反對者稱,這一議案偏向某些工業,而對另一些工業不利。俄亥俄州的民主黨國會議員卡波特(Marcy Kaptur)稱,這個新法規「使得盜版者更容易盜竊美國的發明。」

代表國際知名製造商3M, 強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和寶潔的一個團體的聲明說,剛通過的新條款使得挑戰專利更為容易,因而更「有利專利侵權者」。

資料來源:彭博新聞社、美聯社、紐約時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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