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德南續掌銀行公會 推動法院外前置協商
【大紀元9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台北二十一日電)中華民國銀行公會今天召開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原任理事長許德南票選連任。隨著司法院明年債務清理條例即將上路,許德南連任首件要務,就是推動法院外前置協商機制,明年四月十一日起實施。
銀行公會會員代表大會選出三十三位理事、十一位監事,最後選出合作金庫董事長許德南連任。
許德南上任通過的一項重要臨時提案即為「法院外前置協商機制」,提供明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的配套措施,讓債務人在進入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前,可以先與金融機構債務協商清償方案。
許德南表示,他上任後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繼續推動債務協商平台,簡化程序,也希望不要因此堵住社會弱勢人的銀行融資空間,而跑到地下錢莊或找代辦公司,衍生更多社會問題。
銀行公會擬定的法院外前置協商機制,受理對象包括一、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銀行公會協商機制成立的債務人,二、需在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的自然人,營業額平均每個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下,三、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的債務總額未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四、必須有積欠任一家金融機構債權者。
根據這項前置協商機制,承辦的金融機構如果不是銀行業或信用卡業者,例如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台灣郵政及保險公司等,如果是前置協商案件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可轉介至最大無擔保債權銀行辦理。
協商通過案件,最大無擔保債權銀行應請債務人簽署協議書和相關同意條款,送聯合徵信中心作信用註記。
另外,至於近來外界指金融業對小套房貸款全面採取緊縮銀根,許德南也澄清,銀行辦理授信,是根據借款人資信、借款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及未來展望等五項基本原則予以審核,不會因提供特定擔保品種類,如小套房而予以拒貸,只要借款個案符合銀行徵審條件,銀行都會依客戶資金合理需求提供貸款,不會有全面緊縮小套房貸款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