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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販賣保育象龜 男子遭警方移送法辦

【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七日電)高雄縣盧姓男子在網站張貼販賣櫻桃紅腿象龜,被縣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查獲,證實是二級保育類動物;由於盧姓男子無販賣許可證,警方今天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盧姓男子在網站張貼「口愛滴櫻桃紅腿象龜,一隻4,500元,忍痛割愛」被查獲。盧姓男子表示櫻桃紅腿象龜是在台南市成功路寵物店家購買,自己將入伍,無法再照顧,才在網路刊登販賣「龜龜」訊息,希望幫「龜龜」找個好主人。

警方與盧姓男子都不知道這隻南美洲出產的櫻桃紅腿象龜是二級保育類動物,直到警方將象龜送交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收容鑑定,才知道是保育類動物,盧姓男子又無法提出販賣許可證,警方今天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提醒民眾不要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否則可能面臨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表示,保育類動物分成一級、二級,一級保育類動物即使民眾只是飼養在家還是違法行為。民眾飼養二級保育類動物,一定要向合法店家購買,並持有動物來源證明及販賣許可證,當無法飼養要轉賣時,才不致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