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聯合國關注港警濫權及中國維權人士

【大紀元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導)香港人權監察、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公民啟動、紫藤及人民規劃行動等多個團體昨日召開記者會,回應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聽取香港民間團體就中國及香港問題提出的意見,並對委員會於11月21日發表對中國、香港及澳門三份審議結論表示歡迎及感謝。

人權總幹事羅沃啟指,聯合國以往只會對事件表示關注,但這次卻罕有的擔心搜身常規化使香港警方、入境處及懲教署在沒有合理理由下濫權搜身。

委員會強調關注香港獨立調查投訴員警機制、脫衣搜身與體腔監察及難民及相關遣返程式三項範疇,並要求香港政府於一年內提供資料;特別關注中國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受到騷擾及暴力對待的問題。

審議結論並對香港以下問題表示憂慮:「酷刑」與香港法例下定義狹窄;無法定機制對難民進行甄別;移交逃犯、被判刑人的安排保障不足;培訓課程不足;執法部門濫用脫衣搜身,警方搜身循例化,入境處和懲教署「通櫃」的做法;警方行動是不當行為;欠缺獨立機構調查警務人員的不當行為及濫權;另外,家庭暴力問題嚴重。

委員會建議香港公務人員應涵蓋所有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他們所造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酷刑行為,並令條例可以對施行酷刑提出有效的起訴;確保港醫護人員有足夠的培訓及相關資料,以辨別酷刑的跡象;警方進行脫衣搜身時必須要有合理及清晰的理由及符合《公約》,並成立獨立機制監察搜身的程度及程式,搜身資料必須記錄,對所有濫權指控必須調查,如屬實必須懲處。並建議政府應成立完全獨立的機構,調查警務人員行為不當及濫權的投訴,並制訂有約束力的建議。

紫藤的鍾詩韻對員警濫權搜身情況,希望香港政府盡速修改條例,或用其他儀器取代污辱人尊嚴的做法。她認同聯合國建議成立獨立機制調查警員的濫權行為:「好多人受到不合理的對待,比如不給打電話、不給叫律師;一些性工作者求助的時候,員警說一定要提供家人的資料,否則就不錄口供。」她認為在今日不應該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違反人權。

批警以剝光搜身濫權

人民規劃行動代表王浩賢表示,員警用剝光搜身濫權得很厲害,有示威人士被剝光搜身、有家務助理被剝光搜身,甚至一般市民都會受到威脅。新指引實施之後,由7月到現在有超過3,000人被剝光搜身,1日搜身10幾個人。他認為,應向港政府施壓,回應此問題。

公民啟動的何秀蘭表示,員警濫權的情況不但在搜身方面,被拉進警署裡面受到很粗暴對待的現在都投訴無門。她認為,員警投訴科變相成為員警避免被公眾監察的地方,因為投訴到了它那裡就如擺進密室,不知放多久,並且投訴了等於給自己的身份曝光,反而招來更多員警的滋擾。市民對員警投訴科非常質疑。

首次提及關注維權律師

年初成立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表示,對這次聯合國有關中國方面的建議,感到相當鼓舞。雖然只有幾段文字,但是第一次特別提出對中國維權律師的關注。

何俊仁說:「委員會特別提到北京維權律師騰彪及十大律師之一的高智晟。高智晟為內地法輪功人士3次上書胡錦濤,要求停止對法輪功人士的迫害和虐待而被停牌,其後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緩刑5年等迫害。電棍、酷刑不斷傳出,其一家人更受到軟禁,女兒受到國保員警押送上學等。騰彪受到同樣對待。」

委員會審議結論的另一個關注人士的胡佳,何俊仁說:「好多維權人士的資料在胡佳入獄之前,透過他被披露出來,可能因為如此就被內地公安打壓。因發表5篇批評中國政府的文章及接受境外傳媒採訪,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判刑3年半。」另外,維權律師李和平及法律維權人士陳光成都受到迫害。

何俊仁表示,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正視這個問題,停止一切迫害及設立獨立調查機制。他說,中國報告書裡面最缺乏統計數字、具體落實條文的資料及狀況。所以對具體問題沒有回應,只是否認。

此外,委員會審議結論關注要點包括對八九「六四」民運鎮壓至今未有追究責任;對宗教團體如法輪功成員受到酷刑的情況等問題。

委員會建議中國政府必須廢除損害律師獨立執業的相關法律條文,並應調查對律師及上訪人士受到的攻擊,應在合適的情況下對攻擊者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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