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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玄:故意使用偽造消費券才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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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指出,民眾故意使用偽造消費券,才會有刑責,如果是不小心的使用,不在此例;他說,消費券有 6道防偽措施,18日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劉兆玄上午率財政部長李述德、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石素梅、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前往立法院,分別報告消費券發放預算編製經過並備詢。

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李俊毅質疑,大陸已有台商推出消費券促銷案,到底消費券能不能在大陸用?消費券是在幫助大陸經濟還是台灣經濟?另外,消費券又要如何防偽?民眾不小心使用到偽券該怎麼辦?

劉兆玄指出,政府是假設中國大陸不會接受消費券的使用,但假如大陸真的宣布接受消費者使用消費券,政府一定會有因應辦法,目前消費券的流通並未設限,但消費券一定要回台灣才能兌現,政府在兌現時會嚴查。

他並指出,消費券有 6道防偽措施,包括紙張、隱藏線、印製凹凸、不同角度有不同顏色等等,週四 (18日)行政院院會後將召開記者會,政府也會進行一系列宣傳。

劉兆玄說,民眾故意使用偽造的消費券,才有刑責,如果是不小心的使用,不在此例;這些情況一旦發生,若涉及司法,會從個案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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