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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12/6模擬放消費券 規劃外配發券所

【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內政部長廖了以今天說,為使消費券順利發放,6日將模擬發放、領取流程;外籍配偶等無戶籍居留國民,另規劃發券所領券;1月18日未領取民眾,暫訂2月10日為第二次領券日。

廖了以下午赴中國國民黨中常會對「振興經濟消費券」補充報告表示,為使消費券能在明年1月18日規定期限內完成發放,今年12月6日將動員內政部人員模擬發券,並計時領券流程,看是否能如期、如實完成。

廖了以說,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明年1月18日可在全台1萬4401個發券所領取;受刑人或被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在監獄或看守所中領取;至於無戶籍居留國民,即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等,將由入出國及移民署規劃348個發券所處理。

廖了以說明,外籍配偶等所持證件,並非中華民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必須要由專業機構認定,若與一般國民在同一個發券所,可能延宕領取消費券時間。因此,內政部將和移民團體再溝通,「兩害相權取其輕」,寧可讓少數人不便,不要造成2300萬人不便。

廖了以指出,儘管外籍配偶與其配偶不在同一個發券所領券,但可能會安排在同一所學校或機構內領券。

至於二次領取消費券時間,廖了以說,初步規劃可能訂於國曆2月10日,即元宵節隔日領取。若民眾想利用過年假期消費,一定要在1月18日當天至各發券所領取。二次領取消費券截止日期為4月30日,內政部會在領取通知書上,明載至哪個郵局領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