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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債賠償 中信金認列三億

【大紀元12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配合金管會要求,銀行若銷售雷曼兄弟發行或保證的連動債,其產品「發行日」在今年9月1日之後,銀行必須與客戶和解,中國信託與客戶陸續和解後,已賠償三.○七億元,認列在11月份的自結財報中。

根據中信金昨日公告11月自結獲利,認列雷曼連動債相關支出三.○七億元;加上受經濟景氣衰退影響,11月稅後盈餘為五.五三億元,累計前11月稅後盈餘一百五十二.九五億元,每股稅後盈餘(EPS )一.五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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