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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交保 綠官員聲押 法界:檢方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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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批特偵組辦案不公平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多位法界人士對於中信金少主辜仲諒返台未遭聲押、又未限制住居,紛紛覺得不可置信,認為最高檢特偵組辦案不公平、不符合比例原則,檢察一體作法也有問題,像扁案和綠營縣市長案無人逃亡,卻遭聲押,反觀辜已逃亡兩年,回台竟不用「住」看守所,不知標準在哪裡。

是否與辜家談好條件

前台北地院法官吳孟良律師認為,從檢察一體角度來看,特偵組偵辦辜仲諒方式,讓人有很多猜測,是否特偵組已和中信辜家談好條件,以不收押交換供出扁案更多證據,所以才要台北地檢署移轉辜仲諒另涉的插旗兆豐金案,特偵組的條件才說了算數?

為何辜不用限制出境

吳孟良說,辜仲諒願意返台投案,特偵組當然可選擇不用聲押,但為何不用限制出境,就讓人想不透,因為辜不但有逃亡之虞,而且有逃亡事實,是不是為避免北檢可能聲押辜仲諒或限制出境,才以檢察一體名義把兆豐金案收回特偵組,特偵組似有必要澄清。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認為,最近好幾個社會矚目案件,檢方聲押理由似有選擇性,以雲林縣長蘇治芬為例,檢方未傳訊,就直接拘提和聲押,到底真有羈押必要,還是想押人取供,檢方作法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檢作法不符比例原則

黃瑞明指出,他很不願意把前總統陳水扁拿來比較,但就算檢方未聲押,扁也跑不出(台灣)去,而扁案的邱義仁、馬永成,及另案兩個縣長:蘇治芬和陳明文,從常理判斷,這些縣長和前政府高層,不聲押也是不會跑出去的,那為何他們要聲押,辜仲諒又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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