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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阻陽光法案 新國會難見光

【大紀元2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多位現任及卸任立委接連因中藥商及牙醫師公會行賄弊案而遭起訴,外界高度關注陽光法制的建構成果,但檢視朝野在第六屆立院宣示推動的「政黨法草案」等陽光九法,迄今只通過「遊說法」等三法,成績明顯不及格。

民進黨在第五屆立院就已提出「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條例草案」、「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等多項陽光法案,但遭在國會掌有多數席次的藍軍反對,立法進度「牛步化」。

馬允推動陽光四法 半數還跳票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約在一年半前紅衫軍興起之際,在他擔任國民黨主席滿週年時,對外宣布將推動「陽光四法」,但第六屆立委任期已結束,馬所開出的陽光法案成績單只通過一半,僅完成「遊說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案」的修法;「政黨法草案」、「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仍卡在立院。

扁政府方面,對外宣示將推動陽光九法,並質疑國民黨的陽光四法是「選擇性的陽光」,因此,綠營陽光九法除涵蓋馬所宣示的陽光四法外,其他陽光五法包括「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條例草案」、「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立委行為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不過,上述陽光九法,在第六屆立院只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遊說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案」,綠營版的其餘陽光六法,「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條例草案」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遭藍軍擋在程委會,與追討黨產有關的兩項法案,就算付委,也在藍軍反對下,無法完成立法。

議案屆期不連續 一切從頭再來

由於議案屆期不連續,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的陽光法案,在第七屆立法院的提案及審議程序均須「從頭來過」,加上藍軍在新國會掌控絕對多數席次,原本第六屆立院遭藍軍阻擋的陽光法案,恐怕更難「重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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