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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食品安全 苗縣衛生局把關

【大紀元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為保障縣民飲食衛生安全,苗栗縣衛生局每個月均派食品衛生稽查人員至食品製造業、批發業、物流業、販售業進行不同的食品抽驗。

苗栗縣衛生局依季節及地方農特產等原則,制定「年度食品衛生安全抽驗計劃」,包括:年節食品、米酒食品、餐盒或菜餚、農特產品、素食食品、包裝飲用水(包括礦泉水)、脫水食品、粽子、醃漬蔬果、蜜餞、冰品、米麵乾濕製品、糕餅、兒童食品、散裝休閒食品、湯圓、金針。96年完成抽驗件數1270件,合格件數1113件,合格率:87.6%;不合格件數157件,不合格率:12.4﹪。

96年度抽驗以筍乾、金針、酸菜不合格率最高,其次為醃漬蔬果,第三為粽子。針對不合格食品,衛生局通知業者下架回收,並依食管法追蹤源頭處辦。苗栗縣衛生局呼籲民眾:市售食品種類太多,而食品衛生稽查人力嚴重不足,需靠大家共同努力,在選購食品時也要特別注意。

苗栗縣衛生局羅局長財樟表示:在購買食品時應注意包裝及標示是否完整、清楚,一般食品標示項目包括(1)品名(2)內容物(重量、容量或數量)(3)食品添加物名稱(4)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電話、進口商或代理商名稱及地址電話(5)有效日期等。儘量選購有政府認證之GMP、CAS等優良食品較有保障。對於來源不清楚等散裝食品,儘量不予購買或販售。

羅局長表示食品業者在面對食品稽查人員的抽驗時,可核對胸前是否配掛『苗栗縣衛生局稽查證』以作識別,事後並依稽查人員開立的衛生局抽驗物品收據,向上游廠商索回所抽驗之物品;衛生局於檢驗結果出爐後,將以明信片通知業者,且檢驗結果僅對當日當次抽驗檢體負責,不得作為廣告或證明之用、至於不合格廠商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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