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指南

美奧克拉荷馬新移民法面臨嚴峻考驗

【大紀元2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文編譯報導)美國奧克拉荷馬州去年十一月開始生效一項新的打擊非法移民法律,在該州和其他各州得到貶褒不一的迴響。然而最近美國商會聯合幾個團體,控告奧克拉荷馬州政府的移民法違憲。

該項移民法發起人奧州眾議員藍迪‧泰瑞爾(Randy Terrill)嘲諷說,企圖翻案的遊說團體基本上支持現代奴隸制度,奧州並未創造新的法律,只是對已經存在的法 律落實執法而已。

泰瑞爾當初提出「眾議會第1804法案」(HB 1804),主要在禁止非法移民獲得工作或社會福利,並對收容或運送非法移民的人士祭出罰則。還明訂非法移民不具申請駕照資格,且在中學以上教育和減免本州學費方面,也要設限。

奧克拉荷馬州商會主席兼執行長理查‧羅旭(Richard P. Rush)表示,商會的目的是要保護居民的工作權益,實施這一新移民法會使奧州失去競爭力,無法和別州競爭,更遑論和全世界競爭。他說,HB 1804會使商業活動處於更不利的位置。

與美國商會共同提出訴訟的還有奧克拉荷馬州商會、奧克拉荷馬市商會、突沙市(Tulsa)商會 、奧克拉荷馬餐廳、旅館與寄宿業協會。

美國賓州的荷茲裡頓(Hazleton)也曾提出相關的移民訴訟,政府一方力陳非法移民為地方帶來壞影響,不但影響居民生活素質,又浪費政府福利等各項資源;但反對的一方則反駁新移民法趕走非法移民,令房屋和商舖空置,反而損害了居民的生計。

由於美國國會遲遲未能完成移民改革的立法工作,全美多個州無奈只得自行提出數以百計的法案打擊非法移民或為非法移民提供某些福利。然而面對移民團體、民權組織、商業界及執法人員的反對 ,最終只有少數法案得以通過成為法律,象徵意義多於實際作用。

全國商會調停中心(National Chamber Litigation Center)執行副總裁羅賓‧康拉德(Robin Conrad)指出,憲法禁止州及地方政府削弱聯邦關於僱用移民的法律規定 ,他期望國會制定廣泛的、各州能夠統一實行的聯邦移民法律。(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