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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 硬衝浪 碩士高材生 罰五萬留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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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93年8月蘭寧颱風來襲時,黎姓台大研究生執意在基隆市大武崙海邊衝浪,遭開單告發5萬元,黎某不服,打行政訴訟,並哀求法官查明,「不希望一生有污點」。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基隆市府已發佈禁止命令,劃定颱風禁制區,黎違法事證明確,判他敗訴確定。

衝浪名人 高考第3名

據了解,黎某在衝浪界頗具名氣,去年從台大研究所畢業,已赴友邦服外交代替役,他還是94年全國高考第3名,是不折不扣的高材生。

這件高材生觸法案,發生於93年8月蘭寧颱風來襲時,基隆市府基於防災需要,於8月11日發佈公告,劃定「暖暖區幸福華城社區等16處區域範圍」為管制區,若無持有通行證,不得進入,警報時間持續至13日結束。

海岸巡防總局人員於8月12日下午1時30分,發現當時就讀台大研究所的黎某,與20歲的郭姓友人到基隆市大武崙沙灘管制區內衝浪,即鳴哨及閃爍警示燈勸阻兩人。

郭某配合上岸,不過,黎仍不願配合,直到下午2時30分才上岸,海巡人員立即開立舉發通知單,黎拒絕簽收,仍依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2款及39條規定,處以5萬元罰鍰。

想去污點 訴願被駁回

黎某不服裁罰,向內政部訴願被駁回,一審行政訴訟也敗訴,去年7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黎某指稱,自己並不是有意違法,衝浪當天並未放颱風假,不知有管制一事,他強調,平時就在北海岸救生,也是救生總會常務理事,從事公益已近10年,不希望一生有污點,因此請法官明察秋毫。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已發佈管制命令,黎違法事證明確,判黎敗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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