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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補習班 將受個資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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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明年1月起,八千多家升學補習班將受到個資法限制,不得任意收購學校畢業紀念冊、取得學生資料來招攬生意,必須經過當事人書面同意,否則將受罰,個資外洩也有損害賠償之責;不過另外八千多家語文、技藝等補習班則不受規範。

不得任意收購畢業冊 取個資招生

對家長及學生來說,日後只要未簽下同意書提供個人資料,應不會再經常接到補習班的推銷電話;但家長也必須教育未成年孩子,不得在外隨意留下資料;補習班取得的書面同意也應有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教育部昨天邀集補教業者及法務部、消保會等相關單位開會,決議將全國八千四百多家升學文理補習班納入個資法規範,從國小、國中、高中到大專校院、研究所補習班都適用,約占全部一萬六千多家補習班的近五成。

教育部解釋,個資法經立法院通過後所有補習班都將適用,目前先依現法指定較有客戶保護需求的補習班,即以學生為招攬對象的升學文理補習班。

明年起實施 違者最重可罰十萬元

雖有語文補習班以成人為招生對象,但不少語文、技藝補習班仍以學童為主,還有高普考等補習班是否適用,相關界定恐有爭議。昨天會議先確定適用範圍,後續將訂定明確規範。

教育部表示,與法務部會同研商後,確定新規定自明年1月起實施,升學文理補習班必須向縣市政府登記取得執照,才能蒐集個人資料及利用;補習班蒐集個人資料或電腦處理,必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如果補習班違反規定,將受到二萬元至十萬元罰鍰處分;若販賣個資影響客戶權益,還有最重三年有期徒刑及損害賠償之責。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聯合會理事長張萬邦表示,基於保護個資的趨勢,業者只能接受配合,但希望政府訂出具體作法,不要讓業者無辜吃上故意或過失洩漏個資的罪名;台北市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無奈地說,業者在少子化趨勢下已經營不易,往後補習業更加弱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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