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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執業登記 4月起會計師公會辦理

【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三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今天表示,4月起委託「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會計師執業登記。

依據會計師法第8條規定,領有會計師證書者應設立或加入事務所,並向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及加入公會後,始得執行會計師業務;另會計師法第12條第3項規定,有關登記業務,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或民間團體辦理。

因此,證期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6條及會計師法第12條第3項授權,於今年4月開始,委託「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會計師執業登記業務,包含執業登記申請、登記事項變更申請、登記事項公開,以及登記事項有關資訊建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