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二藥」假藥案被告爆內幕 法庭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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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日前備受關注的「齊二藥」假藥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涉案5名被告分別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七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幾名被告在庭上答辯頻出驚人之語,令法庭數度嘩然。採購員說自己根本看不懂化驗資料,驗藥的化驗室主任陳桂芬學歷是初一…。對於廣州中院的判決結果,不少網民質疑判決輕,「14條人命判7年,是否太輕?」

據新快報報導,控方認定5名被告人嚴重失職,導致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二藥」)2006年3月將假冒丙二醇輔料用於生產了亮菌甲素注射液,引發14人死亡的事故,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齊二藥」副總經理朱傳華、化驗室主任陳桂芬、藥品採購員鈕忠仁、副總經理郭興平、總經理尹家德7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被告庭上答辯曝內幕

據報導,在當天的庭審中,5名被告人都承認了指控的基本事實,但也分別作出辯解,答辯中也曝出了公司生產和人事上的種種內幕,令法庭數度嘩然。

採購員鈕忠仁說自己根本看不懂化驗資料;驗藥的化驗室主任陳桂芬學歷是初中一年級,並自稱「沒有受過什麼(化學)培訓」;副總經理朱傳華稱「在公司,有個慣例,產品檢驗不合格也要按合格開(合格報告書)」;副總經理郭興平更稱,「公司的GMP認證是花10萬元買的」;總經理尹家德則表示,在生產和銷售「亮菌甲素注射液」時,他已辭職,對假藥事件毫不知情……

然而,買藥畢竟不是買豬肉,經他批准買回來的藥品輔料,經過了「看不懂質量報告」的採購員、「初中文化」的化驗室主任和趕著生產把「不合格(原料)也當合格」的老總,最終成為殺人的毒藥,導致14人死亡。

據悉,2006年4月19日,廣州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按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中心的規定,開始採用在藥品採購中唯一中標的「齊二藥」亮菌甲素注射液。 65名陸續使用該藥品的患者,部分出現了腎衰竭等嚴重症狀,13名患者死亡,2人病情加重,其中一人於今年1月死亡。同年5月,「齊二藥」亮菌甲素注射液被認定為假藥,全國緊急查封。

網民質疑判決輕

「齊二藥」案判決結果通過網絡很快傳播,不少網民和市民對此結果表示不解,認為假藥令14人付出生命而主犯僅判刑7年,是否太輕?

有長沙網民(IP:58.20.)表示,14條命就值7年……完全可以按故意殺人罪判刑。

哈爾濱網友(IP:222.32.)說,「這麼重的罪竟然才判7年,太輕了吧……我感覺這比殺人罪還嚴重,慢性殺人啊!」

深圳網友民(IP:61.144.)說:「我也改行去做假藥!值得拼,14條人命只用判七年,……」

浙江杭州網民(IP:60.186.*.*)說:制假藥應該比販毒罪更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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