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

中國相聲史《古代「俳優」》﹙下﹚

「俳優」的活動

關於「俳優」的活動,古代文獻中記載最詳的當推司馬遷的《史記‧滑稽列傳》。太史公自序云:「不流世俗,不爭勢利,上無所凝滯,人莫之害,以道之用,作《滑稽列傳》。」他們滑稽人物的「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並不是油腔滑調,言不及義,一味引人發笑,而是蘊有深意。《滑稽列傳》連同後人褚少孫所補述的部份,書中涉及了許多滑稽可笑的人物,其中屬於「俳優」的就有優孟、優旃、郭舍人。

其中,優孟是楚國的樂人,長八尺,多辯,常以談笑諷諫。至於優旃者,是秦倡侏儒,善為笑言,然合於大道。還有郭舍人,在漢武帝時對主諷諫,發言陳辭雖不合大道,然令人主和悅。除《滑稽列傳》外,其他古代文獻中也記載了一些「俳優」的活動,像是劉向《新序‧刺奢》、《蜀書‧許慈傳》、《三國志‧魏志》卷二十一<吳質別傳>等都有。

關於「俳優」的活動,有一點須加以強調,「俳優」的「善為笑言,然合於大道。」實開後世的「文以載道」、「藝以載道」之先河。楊維楨《優戲錄序》中對「俳優」的諷諫作用就給予了誇張性的評價︰「觀優之寓於諷者,如漆城、瓦衣、雨稅之類,皆一言之微,有回天倒日之力,而勿煩乎牽裾伏蒲之敕也。」這裡說的並非俳優的實力,而是著眼於別人無法取代的特定背景與機遇。

例如優孟倚恃平日理楚莊王對他的喜愛,巧妙的在特定環境中以笑言勸諫,無視於楚莊王公開宣稱︰「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的威嚇,才會有「回天倒日之力」;因為只有平日裡跟君主說笑慣了,備受君主寵信的藝人,才會有包天的膽量,能夠事到臨頭以若有意似無意的技巧,輕鬆的態度,面對面向君王進行進行辛辣的諷諫。

像優孟、優旃這樣聰明絕頂的藝人,心裡應是完全有底,看清了事件的輕重緩急,也看好了後果跟退路,不會隨便出言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所以說除了史冊記載以流傳後世的「優諫」外,還有真正的「優笑」、「優戲」等專屬於俳優的專利。這些都說明俳優雖然也會從事諷諫的活動,但他們實非臣僚,而是從事表演活動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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