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點工程招標過程嚴重違法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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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報導)位於江西省南昌市,做為江西省重點工程的江西省藝術中心,內容及規模為總建築面積4萬8,720平方米,總投資達到4億多人民幣。其負責招標的當局在招標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的舞弊及違法現象。

做為江西省重點工程的江西省藝術中心,位於南昌市京東開發區城東新區南京東路南側,高新大道西側。該藝術中心工程於2007年底開始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工程建築面積約3萬平方米,當局要求總包單位自行組織施工,不得轉包,工程質量必須達到省級優良工程標準。

然而,本台記者近日接獲消息人士告知,江西省當局在招標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的舞弊及違法現象。就該事件進行舉報的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本台表示—

舉報者:「2008年3月2號,江西省文化廳下面有一個工程總投資是4個多億,本次招標的金額是4千萬,他們是分開招標的,3月2號開標以後,我們當時有7家單位,我們取前3名做為中標候選人,這在我們江西省發改委的網站上都有,公佈以後,就覺得第1名工程造假。」

該名人士表示,招標文件當中規定,招標單位的得分業績必需是施工過的案例, 最後招標第一名的是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他們所呈報的建築體是東莞玉蘭大劇院,該名人士於是到東莞進行實地考察,發現玉蘭大劇院有許多不符合招標之處。於是他向有關單位進行舉報—

舉報者:「我是在江西省監察廳舉報的,他們受理了之後就交給重點辦去處理,重點辦在明知道中建五局造假既成事實的情況下,在3月30號組織專家,出了一個評審議論結果,直接把中建五局不符合要求的把它給刪了。但我不服,因為我們國家有個7部委,7部委30號令第28條名確規定,不得改變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方法和中標條件。」

該名舉報人說,做為該次江西省藝術中心的舉報單位,重點辦在明知中標單位中建五局質量有不達標之處,仍然包庇他們。記者於是致電江西省重點工程辦公室副主任方賢會查詢投訴事件—

記者:「有其他人士投訴說你們在對待招標過程中的處理就已經違法,據說明明是中建五局他們在很多方面都沒有達標,但就繼續讓他們來從事工程項目,我想問是否有這樣的事?」

方賢會:「妳是哪個單位我們都不瞭解。」

記者:「我是媒體,自由亞洲電台。」

方賢會:「你們如果有些什麼情況通過規範的途徑來瞭解。」

方主任並沒有正面回應記者的查詢。本台記者上網查詢關於江西藝術中心工程建設數據,發現其官方網站上寫著,該藝術中心內容及規模為總建築面積4萬8,720平方米。其中:美術館建築面積6千平方米;劇院(1,500座觀眾席)建築面積9千平方米;音樂廳(1千座觀眾席)建築面積5,470平方米。熟悉此事件的一位知情人士王先生告訴本台記者—

王先生:「有這麼回事,因為我的一個朋友是專家,他核對了有關法律,覺得當局違反了7部委的30號28條令。」

提供本台此事的消息人士憂慮,江西省藝術中心在尚未動工便已存在官商包庇現象,這個做為江西省重點工程,達到4億多的藝術中心恐怕會便成豆腐渣工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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