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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不續聘決議發文教部審議 莊國榮可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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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羅廣仁台北二十七日電)政治大學校長吳思華今天表示,有關莊國榮擔任教育部主秘期間,言行不檢有違師道,傷害校譽,政大晚間核定校教評會不續聘的決議,並依程序發文送教育部審議。吳思華表示,莊國榮不服決議可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再申訴,或向教育部、行政院提訴願,或行政訴訟。

政大助理教授莊國榮在獲知校方核定不續聘他的決議後表示,從法律專業角度來看,校方這個決定違反比例原則,也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是有瑕疵的,校方將有瑕疵的決定送交教育部,也是值得商榷的。

莊國榮認為,在目前這個階段,政大校方只能做程序上的審查,無法完整的審查。至於是否會向「教申會」提申訴,要等教育部做成決定之後,才會尋求其它救濟管道。莊國榮說,大學自主很重要,需要維護,但大學仍不能違反法律,目前階段先由教育部處理。

莊國榮並指出,教師法第十四條其實涉及複雜的法律知識,也許校教評會當初在處理上對這個知識的瞭解,一時不夠完整,所以有誤差。

政治大學校長吳思華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政大已核定校教評會不續聘莊國榮的決議,並依程序在晚間六時發文由專人送至教育部審議。吳思華說明,政大並未更改校教評會決議不續聘所適用法條,完全尊重校教評會的決議,但在送教育部的公文中加註了校教評會當時在決議時的共識是「本校不續聘,但仍可在其他學校任教」。

吳思華在記者會中重申校方的立場,他說,過去幾十年來,在許多先進的努力下,校園民主機制已逐漸成熟,有關學校教師的任用、續聘、獎勵、評量、升等等事宜,均由教師組成的各種委員會來評議。

吳思華說明,教師個人對校教評會的決議若有不服,可向另一批由完全不同教師所組成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向上級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如此當可確保每一位教師的權益都在專業社群中得到應有的保障。

身為大學的行政主管,吳思華深以政大所擁有的「學術自主」與「專業自律」為榮,也願意用最大的努力去維護。他認為,只有完全尊重與支援校教評會的決議,才有可能毫無保留的接受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訴願會或行政法院等其它申訴管道所做出的不同決定。

吳思華指出,尊重既有的校園機制與行政體制,並讓制度依法充分運作不受任何外力干擾,是政大一貫堅持的立場,也是保障每一位教師基本人權的最佳作法。

吳思華今天也感謝社會各界對政大的關心,並對本次事件造成教育部與總統府的困擾,深感歉意。他希望社會各界尊重大學學術自主及校園民主自治,因為這是政大做為人文社會科學高等學府一直以來的基本核心精神與價值。

在吳思華召開記者會前,政大學生會和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的代表也到記者會場關切政大校方最後的決定,由於政大校方人員顧慮會影響校長記者會進行,一度更改記者會場地,期間還與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代表及學生會代表發生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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