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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教評委員︰非讓莊國榮永不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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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以敬、劉力仁、洪素卿/台北報導〕台灣前教育部主秘莊國榮言語不當竟導致政大校教評會做出「不續聘」處分,依法甚至將喪失任教資格無法轉任他校,引發各界爭議;許多政大教評會委員昨日都指出,當初校教評會無意要讓莊完全無法任教,處分原意沒這麼嚴重,校方及教育主管機關應進一步釐清法令。

部份委員甚至已私下向校方提議,於7月9日校教評會重審,希望釐清法令爭議作出更適切處分,以免誤毀一位老師人生。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更指出,據她了解,過去全國各大專對於所謂行為不檢的教師處以不續聘,全都是有諸如觸及性侵或刑法等明確違法定讞的狀況,基本上還是多以法律為依歸,沒有一位老師是因為言論不當原因就被解除工作權。

政大校方昨指出,不續任的會議結論不會改變,週五前將報請教育部審議,但政大會在公文中清楚說明,由教育部最終決定。

政大外語學院院長于乃明、理學院院長陳良弼等多位校教評會委員代表昨日均指出,當初校教評會花三個多小時討論,雖然大家都認為教授不當言行要處分,有一位代表臨時提出「不續聘」處分,也請法學院人員針對教師法做說明,但確實沒人提到若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會導致莊完全無法任教,因此才做出不續聘決定,但與會者都無意要讓他失去任教資格。

台灣教育部發言人、政次呂木琳表示,如果「不續任」並非政大本意,最好的解鈴人就是政大本身,案子報到教育部後,將會審酌政大說法「再研議」。

台灣教育部統計,過去十年間,共有一百零六名公私立大專教師遭服務學校「不續聘」,其中「行為不檢」及「教學不力」兩種樣態佔了大部分,「行為不檢」包括性騷擾、性侵害、貪污等;「教學不力」則是違反教師聘約,譬如無故曠職等,類似莊國榮只因為言論問題就被認定行為不檢而遭不續聘者,確屬罕見。

莊國榮昨天則表示,若政大願意承認校教評會的審查結果有瑕疵,且重召校教評會,他將從7月1日開始,定期到寺廟反省,若政大不願意撤銷決議,他考慮在政大校內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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