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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農民保險與國民年金脫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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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八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民年金法,不再將農民納為國民年金應被保險人,農保與國民年金脫勾。為了順利銜接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也增訂在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老年給付者,都可以再加入國民年金。

立法院去年七月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確保國內沒有參加相關社會保險的國民,在老年及發生身心障礙時能得到基本的經濟安全,估計三百五十三萬國民受惠,開辦日期為今年十月一日。

原本國民年金法規定,國內二十五歲至六十五歲民眾,除了參加軍公教及勞保等「相關社會保險」者外,都應該為被保險人,每月繳交新台幣六百七十四元,只要繳滿四十年,每月可領全額年金八千九百八十六元,一直領到死亡為止。

但國民黨主張農保應與國保脫勾,將農民健康保險列入「相關社會保險」中,不視為國民年金應被保險人,民進黨團則主張,農保應該繼續留在國民年金中,但保費差額由政府負擔。

由於朝野意見不一,原本達成共識,留待下會期第一次會議處理,但行政部門認為國民年金十月一日就要上路,下會期修法來不及,立法院昨日再次召集朝野協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為了讓民進黨執政時力推的國民年金政策順利上路,最後勉強同意本會期表決。

根據朝野協商共識,行政院版及民進黨團版國民年金修正案將在院會表決,共表決八條條文,國民黨以人數優勢,成功三讀通過行政院版修正案。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為保障農民可以繼續參加農保及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的權益,不再將農民納為國民年金應被保險人,也就是將農保與國民年金脫勾,農民可自由選擇。

為順利銜接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制度,增訂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都可以再加入國民年金。

三讀條文規定,國年民金法施行後十五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年資未達十五年,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應為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但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不受年資的限制。

同時,因應農民已經不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年滿六十五歲者,依照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規定領取老農津貼,三讀條文也刪除,農保納入國保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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