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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解密無制衡 恐爆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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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扁:絕無一毛錢流入口袋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昨再傳訊前總統陳水扁,陳水扁答訊強調,絕對機密事項,完全不能公開,為了國家安全希望能守密,而且「若讓現任元首解卸任元首機密,卻毫無制衡機制,恐會有憲政危機」;他並說,絕對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及家人的口袋。

據指出,特偵組認為國務機要費相關資金流向、事證,還有待深入追查,不排除再傳訊陳前總統,但本週不會再傳。

特偵組昨下午傳訊陳水扁,扁於下午二時二十七分在律師洪貴參、李勝琛、顧立雄三人陪同下,搭車進入特偵組應訊,由偵辦過國務費案、特別費案的檢察官周士榆、林?慧、李海龍三人偵訊。

據了解,應訊的主要攻防內容為「機密」,扁及檢方都引用大法官六二七號解釋,對於國務費使用細節等實體問題幾無提到。

陳水扁主張,國務機要費完全用在公用外交等機密事項,依據大法官解釋,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不可公開,卸任總統也有守密義務。檢方說,總統機密特權屬現任總統,大法官未提及卸任元首有此特權,且總統府已將機密解除,但檢方偵辦會守密。

絕對機密說不說 扁兩難

扁指出,為了國家安全,絕對機密絕對不能公開,而他若說出來,將影響國家安全,若不說,則影響其防禦權。對此,扁認為,檢方最後也認同這的確是個問題,將討論如何兼顧守密、又能偵查,近日會再針對相關問題研究。

昨天應訊的其餘時間,則是在訊問關於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沿革,總統答稱,他是沿用往例,並引用馬英九獲判無罪的理由,認為自己的捐款及公務支出,遠高於國務機要費,可見他沒有貪污犯意,客觀上也沒有犯行。

經過四小時訊問後,扁於下午六時三十分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除提及國務費案發生之初,時空背景具有非常濃厚的政治性,他將勇敢面對,願意擔負起台灣歷史的十字架之外,並質疑馬英九總統以兩次北市長選舉補助款申報特別費,竟被法院認定為「支出大於收入」,不可能捐大貪小、無主觀犯意,以此判無罪。

他說,「若按這種標準,如果我也將兩次總統大選的選舉補助款三億四千多萬元列為因公支出,全部捐出來,社會能接受嗎?」

扁並說,即使卸任總統,還是對國家機密有保護義務,不能讓國家利益、相關人員、好朋友受到傷害。

華揚案 檢傳扁查郭清江人事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華揚史威靈公司被指掏空疑案,據指出,檢方掌握一份公文資料,顯示前總統陳水扁指示郭清江出任華揚董事長,才同意政府增資,認為需要釐清,昨首度以證人身份傳訊陳水扁,扁表示不知情,也未介入郭清江人事案。

據指出,檢方掌握的資料是九十三年12月時任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的郭清江,呈給時任行政院長游錫堃的公文,公文上提及陳總統指示由郭清江出任華揚董事長,才同意政府增資等內容。

特偵組昨利用扁就國務機要費案應訊機會,以證人身份訊問他,欲查明此事。近一個小時的訊問中,扁有問必答,他明確否認介入郭清江人事案或增資案,僅承認前行政院秘書長葉國興曾陪同前經濟部長何美玥,帶著郭清江到總統府見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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