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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重申 萬華車站案不適用利益衝突迴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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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鐵路管理局已在八月二十二日公布亞太線上服務公司為萬華車站BOT案最優申請人,立法委員質疑行政院長劉兆玄施壓圖利胞弟劉兆凱。台鐵今天再次澄清表示,法務部從去年底到今年七月四度函覆台鐵表示,申請投資廠商亞太線上服務公司並不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台鐵表示,法務部指出,公職人員、其配偶或二親等親屬係擔任投資母公司的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並未擔任轉投資公司的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則該轉投資公司尚非本法所稱關係人,自無本法第三條第四款、第九條適用的餘地。

台鐵表示,東元電機公司只持有亞太電信公司股份百分之零點七六;亞太電信公司並轉投資亞太線上服務公司,而東元電機公司負責人劉兆凱雖屬公職人員的二親等親屬,但並非亞太線上服務的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所以亞太線上服務公司並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關係人,因此也就沒有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三條第四款、第九條的適用。

此外,台鐵表示,外界疑慮本案亞太線上服務公司代表人邱純枝是東元電機公司推派的人士,其中有所誤會。台鐵說,邱純枝是亞太電信公司董事會推派到亞太線上服務公司,而亞太線上服務公司則是經由董事會的推選,請他擔任董事長,一切都依公司法令規定完成相關程序。

因此,台鐵表示,亞太線上服務公司與東元電機公司已隔兩層關係,而且東元電機公司董事長劉兆凱充其量只能認定是亞太線上服務公司的股東,並非負責人,也不是董監事,並無利益衝突迴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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