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寅/卜東偉:海淀看守所真實版(三)

——無本萬利無風險的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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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訊】近幾年,中國的通訊、鐵路等一些寡頭企業靠壟斷賺取巨額利潤,服務質量又差,大家既生氣,又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通過網絡發洩一下自己的不滿。所以,諸如「移動老總上公廁」之類的各種諷刺它們的笑話在網絡上廣為流傳。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其實看守所才是真正無本萬利無風險的好生意。因為即使綁匪綁架要贖金也要冒一定的風險,而是價格還有個談判餘地,而看守所既沒有風險,「贖金」也沒有商量的餘地。

(一) 黑心棉

每個剛被被抓進看守所的人,只要帳上有錢,都會被強行扣掉120元。看守所「發」給你兩條被子,一個塑料飯盆,一個塑料杓,一卷衛生紙。120元在外邊根本買不到兩床被子。但不要以為這裡是慈善機構,這裡的被子里根本就沒有棉花,全是一些黑色纖維狀東西。稍微靠近一些,就能聞到一股刺鼻的怪味。早上起來疊被子時動作稍大,或輕輕一抖,就會有小黑顆粒從被子裡掉出來。這就是前些年國內媒體曾經曝光過的賣給建築工地農民工的「黑心棉」被子。現在黑心棉在北京的市面上看不到了。沒想到警察與奸商勾結把黑心棉賣到了看守所,大賺黑心錢。工商部門即使知道,也肯定不會、也不敢來這裡檢查。

海淀看守所關押著近5000人,在看守所關押時間短的人3-5天,長的半年到一年。以平均每人在看守所關押時間3個月,每人被強制購買2床「黑心棉」 計算,一年在海淀看守所「消費」的「黑心棉」被子就達4萬條。所以,蓬勃發展的黑心棉產業僅在一個海淀看守所,一年為中國GDP增長的貢獻就高達200多萬元。

除了黑心棉,被關押人員每月還要向看守所購買日用品和食品。從口感像石膏和麵粉混合物的「高露潔(Colgate)牙膏」、香味怪異的「舒膚佳(Safeguard)香皂」到難以下嚥的各種「名牌食品」,假冒偽劣產品在看守所大行其道。但因為「獨此一家,別無分店」, 根本不愁銷不出去。

(二)取保候審

和取保候審比起來,倒賣黑心棉被子和假冒偽劣商品只能是小巫見大巫了。

在看守所的幾個月裡,看到的能夠從看守所出去的人大致有兩類。一類是在校大學生,因為打架、小偷小摸等被抓進來,學校一般會來聯繫,只要不是案情重大,一般關押一週左右就放了。這部份人人數很少。

另一類是托各種關係取保候審的。這是最能給公安局看守所帶來利益的一個群體。

取保候審的意思就是你還是個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可以隨時傳喚你,一年之內你不能有任何「違法行為」。既然是「取保」,就不是免費的,每人要交5000元「取保金」。但要想把人「保」出來,這5000元,還只是一小部份。

人被抓進看守所之後,最著急的是家人。怕家人在裡面挨打,怕被判刑,這時候只要能找到一些關係,花多少錢已經是次要的了。先把人弄出來再說。而警察就抓住了人們的這個心理,對家屬公開敲詐。有一個人以盜竊的罪名被抓進來,審查後發現只是經濟糾紛。按理應該馬上放人,但最後也是辦理的取保候審。因為如果說警察承認抓錯了人,那有些較真的人可能還要公安部門賠償。所以公安局從來沒有一個是「錯抓的」。所有能從看守所走出去的人都是辦理的取保候審。但是辦取保,如果不花更多的錢打通關係,是基本不可能的。

有一次放風的時候,監室的看守(警察)指著一個犯人對牢頭說:「你看那個小子,當時他剛進來的一個星期之內,我讓他花五萬塊錢就可以回家,他嫌貴,他不幹。 」 就是看守的人都有這麼大的權力,他能夠夥同預審警察賺這筆錢,預審的警察就可以編寫材料,說這個人證據不足,或大事化小,就可以取保候審,釋放回家。警 察自己都說他們公安局的警察都願意當預審,因為這個差事太肥了。

那個犯人進來一個月後,看守對他說,現在你要想出去得花十萬才能辦成。他想想還是不行,太貴。後來,看守又說: 「今天那小子要花二十萬我也辦不了。他這個案子已經走到檢查院了,就有難度了,他要花更多的錢。」

警察抓了人以後,還有好多賺錢的方法。看守所的每一監室有一個看守獄警負責,看守要指定一個牢頭,用犯人管犯人。這個牢頭在監室裡有很大的權力,除了警察之外就是他了。牢頭可以對其他被關押的人發號施令。牢頭在監室裡可以隨便行走,睡覺佔位多少,吃的、用的,都享有特權,他可以欺負監室裡面的其他的 人。監室的牢頭為了保住這個位置,賄賂這個監室的看守,他被關了十一個月,他透露說他花了七萬塊錢,就為了保住這個位置。有一次看守警察對牢頭說他想要個投影機,在家看電影大片,牢頭就用這個看守的手機給家人打電話,讓家人給看守買了一個投影機。牢頭在監室裡唉聲歎氣時,得了便宜的看守可能正在用著上萬元的投影機在家裏欣賞電影大片。

(三) 沒有行為也能判罪—–預謀搶劫

在中國大陸,交警查車有罰款指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警察抓人也是有指標的,完成了抓人指標就有獎金。

在學校學習法律的時候,老師曾特別強調,如果沒有行為,即使有想法,也不構成犯罪。

但是,在海淀看守所,第一次聽說了沒有搶劫行為的「預謀搶劫」這個罪,先後見到了二十多個以「預謀搶劫」罪被抓進來的年輕人。

以這個罪名被抓進看守所的人基本有以下相似的特點和經歷:外地來北京打工的,20多歲,從來沒進過拘留所或看守所,被抓的時間一般是晚上。一個人或幾個人吃過晚飯後在外邊閒逛,來了一個巡邏車,問幹什麼這麼晚在外邊逛。

接下來發生的就是,警察先把人帶上車,到了派出所之後,幾個人分開審訊。問你們是不是想搶劫,你的同伴都承認了,你就承認吧。你簽個字天亮就放你們回去,最多關三、四天,不然就不放你們。如果口袋裡有一把小水果刀,那更是證據確鑿了。連蒙帶嚇簽了字,第二天被送進看守所後,才知道面臨他的是一年的勞教。很多年輕人得知不能回家時,邊哭邊大罵派出所的警察。

看似很不合邏輯的事情。作為「保一方平安」的「人民警察」為什麼一定要讓這些外地的年輕人承認「預謀搶劫」呢?在號裡一個後來「取保候審」的小王說,他有一個同學是海淀區甘家口派出所的一個警察,親口告訴他,警察每個月抓人是有「指標的」。完不成指標,就要扣獎金。當然見人就抓也不行。北京戶口的人不能隨便抓,否則會有麻煩的。外地來打工的年輕人就不同了,這些人家裏大多是農村的。抓了你,家裏人也不能怎麼樣。後來我們在團河勞教所裡還遇到很多因所謂「預謀搶劫」被判一年勞教的人,大多都是海淀看守所送去的。

那些因「預謀搶劫」罪而被冤枉的年輕人很多本質並不壞,但是被關進看守所和勞教所後,每天接觸的人幾乎全是因為盜竊、吸毒、嫖娼被抓的。一年之後出去的候,學會了很多壞東西。我們和這些人都聊天時,發現這些年輕人很多都產生了自卑心理,因為這個經歷使他們覺得自己已經進過公安局,今後在親朋好友面前抬不起頭。同時,剛剛踏上社會的他們失去了對這個社會的信任。

近年來,大陸媒體報道了多起靠在礦井下殺害自己的工友,然後騙取賠償金的案子。作案者一般先假裝到一個礦上先打一段時間工,專找那些自己出來打工的人下手。他們先瞭解清楚被害人的家庭情況後,在下井的時候乘機將人殺死。然後告訴礦主井下出事故了,某某被砸死了。私人礦主不可能自己再下去查看的,當然也不想聲張。幾天之後,「被害人的哥哥」來到礦上,要求私了。礦主為息事寧人,賠幾萬元了事。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些謀財害命者最終害了自己。

當那些警察把無辜的年輕人送入看守所後,高興的數著自己的獎金時,他們是否想到,一個孩子的前途就這樣被他們毀了?而有一天,他們也會像那些謀財害命的人一樣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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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寅:博士,清華大學土木系副教授,因修煉法輪功被勞教兩年, 2006年3月–9月被關押在北京市海淀看守所。後被關押在北京市團河勞教所。
須寅一家於2008年8月到美國。

卜東偉:原(美國)亞洲基金會北京辦公室職員。因修煉法輪功先後兩次被勞教。2006年5月–8月,被關押在北京市海淀看守所。後被關押在北京市團河勞教所。
在國際社會的多方營救下,卜東偉和4歲的女兒於2008年11月到達美國,與妻子團聚。

須寅和卜東偉非法被關押在團河勞教所期間,曾被關押在同一監室。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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