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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鄉長補選賄選案 黃茂實一審判4年

【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21日電)現任桃園縣觀音鄉長黃茂實被控民國95年11月觀音鄉長補選期間,涉及餽贈高山茶給選民案。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庭長徐培元今天傍晚指出,黃茂實在95年觀音鄉長補選時,希望觀音鄉農會理事長林裕團、常務監事梁新汶在選舉中幫忙,黃茂實並將茶葉禮盒70份交付兩人,希望交給農會幹部。

徐培元表示,黃茂實因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處以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林裕團、梁新汶有期徒刑4個月、褫奪公權1年。

全案經法務部調查局桃園縣調查站調查,在林裕團家中查獲禮盒,並移送檢方偵辦起訴。桃園地方法院經審理後今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