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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百案章民強等遭判刑 太設將繼續上訴

【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 26 日電 )太設創辦人章民強父子被控掏空 SOGO 百貨案,一審無罪,台灣高院今天判決大逆轉,章民強父子、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等改判有罪。太設表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喧騰一時的 SOGO 百貨掏空案,二審判決太平洋建設總裁章民強、董事長章啟光及總經理章啟明等人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灣高院認定,章氏父子的作為已損害太百公司利益,分別依背信、偽造文書、違反證交法等罪,判處章民強有期徒刑 6 個月,可易科罰金;章啟明、章啟光各 9 個月徒刑。

太設表示,難以接受這項判決結果,同時判決結果對公司財務並無影響。

太平洋建設指出,台灣高院認定有罪的理由,是以太設公司向太百公司融通資金未設算利息為基礎。當時太百和太設兩家公司關係綿密,有極多業務往來,因此彼此資金往來未計算利息屬商業慣例,但台灣高院仍據以認定違法,太設深感遺憾,並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此外,太設指出,台灣高院今天也就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太百公司前董事長賴永吉、遠東集團郭明宗等人涉嫌行使偽造太平洋流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增資決議,與前國際票券董事長林華德等人涉嫌共同背信案,判決李恆隆有期徒刑 2 年、賴永吉有期徒刑 1 年6 月 (減為 9 月 )、郭明宗有期徒刑 4 月 (減為 2月 )。

太設認為,此項判決結果顯示李恆隆、賴永吉及郭明宗等人以偽造文書方式取得 SOGO 經營權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此項判決結果,對喧騰已久的 SOGO 經營權爭議,具關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