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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屏東簽切結書甭撤離 不合法

【大紀元10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王述宏、楊國棠、陳文嬋、謝介裕、李立法、王秀亭、楊美紅、王涵平/綜合報導〕芭瑪颱風來襲,危險區域持續進行撤離民眾工作,屏東縣林邊、佳冬鄉一度傳出不願撤離者可簽下切結書自行負責,但由於簽的人太多,縣府擔心影響救災,稍晚仍強制撤離。消防署則強調,依「災害防救法」,簽切結書的做法不合法。



接獲救災命令,憲兵V-150裝甲車的車長與駕駛演練立刻出勤。(自由時報)

林邊、佳冬鄉4日進行兩階段撤離行動,先動用救護車、復康巴士將重病村民撤離,再準備十部大型車輛接送村民離開家園,但由於4日屏東地區沒大風雨,多數民眾不願在風雨來襲前就離開家園。

其中林邊鄉有一百八十一名重病及行動不便居民,縣府原規劃無家人者強制撤離,有家人者可簽切結書自行負責,結果,大半家屬簽下切結書。因人數太多,可能影響未來的救災工作,縣府改下令對林邊鄉光林、中林、林邊、永樂、仁和等內五村強制撤離一百一十人,統一安置到縣府安排的長青養護中心等四個地點,直到昨晚仍持續進行山中。

南投縣信義鄉神木村也有部分民眾配合度不高,回嗆說天候晴空萬里,幹嘛要到收容所避難?認為相關單位是擔憂過度。公所秘書莊進忠苦勸說,這是基於慎重起見,萬一入夜後,颱風挾帶豪大雨來襲,神木村對外聯繫的相關便道隨時可能遭沖毀。

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對切結書一事表示,依「災害防救法」第廿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精神,民眾遇急迫危險時,一定要採取即時強制措施,達到撤離目的,但地方政府強制逼簽切結書,這種做法不合法。

*投嘉高屏 共撤離逾5287人*

此外,嘉縣阿里山鄉來吉村、高縣六龜鄉、台東縣大武鄉、台南縣南化鄉4日也都撤離了危險地區的居民。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計,迄4日晚為止,南投縣、高雄縣、屏東縣、嘉義縣等撤離了五千二百八十七人,開設收容所十一處,收容三千六百一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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