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議員:溫警可入民宅抄反奧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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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思思溫哥華報道)溫哥華市議員伍愛鄰(Ellen Woodsworth)週一(11月9日)在出席溫哥華2010冬奧對民權影響論壇時表示,溫員警在冬奧會期間將會遵守市政府附例,進入民宅查抄反奧運標語,而且她對於溫警察局長朱小蓀將「員警要闖入民宅繳獲標語旗幟」稱為媒體炒作表示質疑。

會議主要就政府附例是否會對抗議群眾造成威脅、員警將無家可歸者帶到庇護所是否有必要以及冬奧保安措施的開銷是否合理等問題展開討論。社區影響聯盟主席喬哈爾表示,沒有邀請政府或溫哥華冬奧籌委會官員參加該論壇的原因,是希望民眾有機會就冬奧保安措施可能損害民權的問題表達意見。

卑省日前推出一條新法律,允許地方城市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之內,進入民宅查抄反奧運標語,違抗者可被罰款高達每天1萬元,或被判6個月監刑。這只是卑省府 10月9日推薦一系列13法令(全名為2009年各類法規補充令,Miscellaneous Statutes Amendment Act 2009)的補充條例之一。

溫警察局10月22日曾出面澄清,溫警察局長朱小蓀表示:「媒體炒作的員警要闖入民宅繳獲標語旗幟,完全是無稽之談,任何組織希望告訴警察局他們的抗議地點,以便保證他們的安全與可視性,警察局將推薦一些合適的地址。溫市府唯一獲取的特權就是,在冬奧會期間控制非授權場地。」

從10月30日奧運火炬抵達卑詩省至今,在火炬傳遞過程中雖然有多次抗議活動,其中一次抗議活動曾打斷火炬的傳遞,但除一名女子因襲擊皇家騎警被逮捕外,警方並沒有干預抗議團體的活動。

但溫市市議員伍愛鄰週一透露,溫警察局否認員警要闖入民宅繳獲標語旗幟的是在欺騙民眾,她說:「事實上,溫警察局會按照市政府附例來操作,如果政府附例卻是規定要這麼做,那麼溫警察局會這麼做的。當然我們現在還不知道到底以後會發生什麼,因為這要取決於每個不同的個案。但是市政府附例辦公室的官員可以要求溫警察局按照市政府附例來這麼做。」伍愛鄰表示在這些條例出臺以前,她曾經要求市政府和省政府在通過條例前,先資訊律師的意見,但遺憾的是他們並沒有採納她的建議。

卑詩民權協會政策總監馮邁可對於在冬奧會期間警察局是否會對抗議群眾使用暴力,保持懷疑。她說:「 2007年發生的加拿大皇家騎警襲擊抗議群眾的事件,我們還記憶猶新,因此對於冬奧會保安措施的問題,我們必須保持關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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