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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博物院
【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行政院及國立故宮博物院,認為行政院核定故宮南部院區籌建計畫時,沒審酌故宮的工程專業能力,以致從工程規劃、設計開始,就出現諸多重大缺失。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行政院及國立故宮博物院。
糾正案文指出,行政院在民國90年同意故宮增設南部分院,並在92年核定故宮南院落腳嘉義縣,但行政院卻沒有審酌故宮的工程專業能力,任由故宮違反公共建築有關規劃、設計、發包、監造等作業的制度化程序,也遲遲沒有責成專業機關協助辦理,確有疏失。
監委調查發現,故宮執行南部院區籌建計畫,沒有訂妥委託專案管理投標廠商資格,也沒有控管博物館主體建築的總樓地板面積,以致衍生履約爭議卻無力掌控,造成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
再者,監委指出,故宮辦理南院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未能研擬具體可行的執行計畫,也未能充分善用政府採購法所規定的分包、共同投標等方式,以致於分標方式欠當,工作界面增加,衍生履約糾紛等問題。
監委認為,故宮成立故宮南院籌備委員會、故宮南院辦公室及工作小組委員會,都未能發揮實質功能,也沒有說明限制性招標的充分理由,就逕行委託缺乏採購專業素養的廠商辦理相關標案發包作業,造成權責不分、履約爭議不斷。
故宮南院遲遲未能落成啟用,故宮博物院在10月27日發布的新聞稿表示,興建南部院區是行政院重大政策,總統馬英九要求民國102年啟用,將朝此目標全力以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