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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雷登頓市議會決定拆除復興寺

【大紀元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惟智佛州編譯報導)佈雷登頓市議會議員周三(11月11日)投票表決,以4-1票推翻了建築審查局2008年5月不允許拆除的決定,同意拆除佈雷登頓市獨特的建築—市中心的復興寺。

該建築建於1933年,為石頭結構。市議員基因.蓋洛說,該建築多年來情況一直在惡化。

「我們處理的是一宗產權案,」 蓋洛說。 「業主購買這座寺院的初衷是要建辦公樓,他們有他們的權利。」

該大廈的業主,當地的律師米爾頓和卡林斯,於2001年購買了這座76年前建造的建築是想把它翻修改造成一座他們公司的律師樓。

根據Fawley建築公司的報告,將這座6063平方英尺的建築整修成為可用的辦公空間的建設費用估計大約在150萬美元,而建一個同樣大小的新建築僅需要90萬9千4百美元。

今年5月,米爾頓和卡林斯就要求委員會撤銷審查委員會的決定,但議會多數人表決推遲作出決定,讓抗議拆除的人可能有機會找到資金來購買這座建築。

加里.克勞福德說,他在過去數月間一直在努力尋找一個基金會,以籌集400萬美元來購買和翻修這座獨特的建築。但這需要時間。

在聽證會上還有些人提出,城市應儘量保存建築物,因為它是一個做禮拜的建築。

霍華德.菲茨傑拉德坐在這座原來的教堂和修道院前,大部份時間與願意停下來的路人祈禱,說上帝告訴他,他的使命就是拯救這座建築。 「這不僅僅是一座建築」,菲茨傑拉德說,「它與教堂緊密相聯。」

市議員比米.斯史密斯說,投票表決結果要求拆除,他非常難過,因為他認為應該保護歷史文物。

米爾頓起初對購買的大樓進行內部裝修很興奮。 隨後發現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提出的要求,翻修成本過於昂貴。因此他們也盡一切可能幫助找到買主。 因為延期也造成財務負擔。

雖然不想拆除建築物,但沒有買家介入。最後的結果是沒有人感到高興。因為經濟的原因,沒有基金會能夠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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