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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過禁奢條款 禁止欠稅者奢侈浪費 

【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5日電)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稅卻過優渥生活,招致外界批評。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行政執行法」,增訂「禁奢條款」,對欠繳一定金額稅款者,禁止其奢侈浪費行為。

所謂「禁奢條款」是指自然人欠繳稅款達一定金額,但財產不足清償,且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者,行政執行機關得禁止其做特定消費或投資。

這些特定的消費或投資包括,禁止購買、租賃或使用一定金額以上的商品或服務;禁止搭乘特定的交通工具;禁止特定的投資;禁止於特定的高消費場所消費;禁止贈與或借貸他人一定金額以上的財物;禁止每月生活費用超過一定金額。「一定金額」由法務部訂定。

法務部說,若無正當理由違反者,執行機關得命令其清償適當金額或報告財產狀況,如仍不清償、不報告或為虛偽報告,視為顯有履行義務的可能而故不履行,行政執行處得依規定「限制住居」、「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促其履行。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近來社會大眾對於某些人士欠繳鉅額稅款,卻仍享受奢華生活多所批評,主張政府應有更積極作為,促使這些人儘速履行義務。修正「行政執行法」,通過增訂「禁奢條款」,就是以具體行動回應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