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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孫道存條款 達成修法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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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灣法務部昨天開會討論行政執行法增設「孫道存條款(即『禁奢條款』)」,會中達成修法共識,未來欠稅大戶生活豪奢又拒不還債務,將遭行政執行處聲請法院管收,至於生活豪奢具體範圍,法務部傾向另訂子法,由行政執行法授權法務部或行政院頒布標準。

據了解,不少與會學者專家和法界人士,傾向建議規定:欠稅債務人不宜買車、只能搭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也不能搭計程車、吃大餐,更不能刷附卡、買名牌奢侈品等,且非經許可不得離開居住地,並得限制債務人出境。

法務部高層指出,現行相關法律只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即『卡債條例』)」第八十九條訂有「禁奢條款」,將納為行政執行法「孫道存條款」參考依據。

不過卡債條例上述條文規定:債務人「生活不得逾越一般人通常之程度」等用語,過於空泛,法務部強調行政執行法修正草案將力求明確化,以減少爭議。

另外,司法院主管的破產法修正案,將更名為「債務清理法」,也將納入「孫道存條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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