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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退役少校拉2兒為中共刺探軍情 改判結果出爐

台退役少校拉2兒為中共刺探軍情 改判結果出爐
資料照,圖為台灣高等法院。(宋碧龍/大紀元)
2026-08-2519:39 中港台時間|08-2523: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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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台灣國軍退役少校李海鵬退役後經商,卻遭中共吸收充當共諜,取得軍事機密交付中共,並要求2名服役兒子李輿聖、李楚庠提供機密文件。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5日)二審,依行賄等罪判李海鵬11年6月徒刑,李輿聖判2年1月、李楚庠判16年。

台灣國軍退役少校李海鵬涉通過時任花蓮空軍少校的李文生取得機密,交付共軍對台人員,高院一審原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搜集國家機密罪」判李海鵬4年徒刑;李輿聖、李楚庠依《陸海空軍刑法》交付職務上持有、知悉的軍事機密罪,分別判2年2月、2年4月刑;李文生判3年2月,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二審。

高院二審後,依「幫助敵人間諜從事活動罪」判李文生15年徒刑;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判李海鵬12年徒刑,李輿聖判刑2年1月;李楚庠則被判刑10年6月。

台灣高檢署指揮調查局查出,李海鵬24年前自少校退役後,從事招攬中國旅遊團業務,卻被中共吸收,搜集中華民國軍事機密。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李海鵬遊說時任空軍防空砲兵少校李文生提供職務上持有的機密文件給共軍,並以招待旅遊、朋分報酬等方式行賄。李文生陸續將「密」、「機密」等級文件,以紙本或翻拍後儲存於記憶卡、隨身碟等方式交給李海鵬,再轉交中共人員,並收取1萬美元報酬及接受招待赴韓國旅遊。

李文生退伍後,李海鵬轉而要求在軍中服役的長子李輿聖及次子李楚庠提供職務上持有的機密文件,並與中共官員共同以招待旅遊、交付金錢等方式行賄李楚庠。

據中央社報導,判決指出,李楚庠當時為陸軍上士,依父親要求收集多項軍事機密等級文件,私下攜出營區,掃描轉成數位電子檔並存入記憶卡,再交給李海鵬轉交中共人員。李楚庠並曾簽寫「願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等字句表達輸誠。

2012年間,李海鵬與妻子、李楚庠及其女友接受中共免費招待前往馬來西亞旅遊,並與中共人員會面。法院認定,李楚庠此時已明確知悉父親是中共間諜,返台後仍繼續提供軍事資料,並協助李海鵬掃描、儲存從李輿聖取得的機密文件。

經二審認定,李海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及不正利益等2罪。李海鵬於偵查、審判期間均自白犯罪,依法減輕其刑,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

李楚庠僅坦承部分犯行,更二審綜合卷內事證,認為其辯詞與事證不符;不過,考量犯罪時間尚短、交付機密文件數量,以及協助掃描、存檔部分屬庶務性支援,犯行情節尚屬輕微,依《陸海空軍刑法》規定減輕其刑,依幫助敵人間諜從事活動罪判刑16年。

責任編輯: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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