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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聞局長:李文忠今晚12時前不舉證 明早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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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9日電)行政院長吳敦義要求民進黨南投縣長參選人李文忠3天舉證期限將屆。新聞局長蘇俊賓今天說,3天期限是指到今晚12時止,李文忠屆時若提不出證據應道歉,否則明早律師將提告。

李文忠先前聲稱,握有證據證實吳敦義與更生人江欽良的峇里島之行,是為處理南投縣砂石利益分配,並安排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人選。對此,吳敦義6日要求李文忠在3天內提證據,若提不出證據,李文忠必須公開道歉,否則他將對李文忠提出告訴。

蘇俊賓中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根據律師建議及民法相關規定,3天期限計算是到今天晚上12時之前,李文忠都有機會拿出證據或者公開道歉,否則明天一早上班將安排律師提告。

媒體詢問,李文忠宣稱有秘密證人,且正遭受黑道壓力。蘇俊賓認為,如果李文忠以秘密證人為由,就可以謀殺一個人的人格,政府就不需要法律了。

蘇俊賓說,如果李文忠所說的秘密證人遭受黑道威脅,李文忠應該想辦法向法務部、警政署提供資訊,行政部門會提供協助;但若只是不斷編造故事,只會讓民眾更疑慮,無助於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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